中铝中州矿业有限公司矿石运输项目
公开询比采购公告
中铝中州铝业有限公司矿山管理中心拟对许昌矿方山矿区2021年第一季度矿石运输项目(采购编号:CG202101-ZZKY-YS-PX-01)进行公开询比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1.货物名称: 铝矿石
2.预估运量及运输路线,见附件2(运输计划表)。
序号 |
包号 |
地区 |
装车(起运)地点 |
卸车(送达)地点 |
参考单车运量
(吨/车) |
预估运量 (万吨) |
1 |
包1 |
许昌禹州地区 |
方山矿区 |
中铝中州铝业有限公司 |
标载 |
2.0 |
实际发运数量以我公司正式通知为准;中选人在合同履行期内应按我公司实际通知量组织运输。
3.报价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见附件2(运输计划表)。
二、运输业务要求
1.运输要求
按中铝中州矿业有限公司许昌矿计划及要求的日运量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指定起止点的产品运输。
如因承运商原因造成的货物灭失、短少等损失,由承运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因此产生诉讼纠纷,我公司所产生的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律师费等相关费用皆由承运商承担。
若中选运输商运输能力不能满足我公司要求运输能力,我公司有权选择其他运输商进行运输,并对中选运输商不构成违约。同时除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和我公司原因外造成延误或延时交货,给我公司及我公司客户造成的损失由承运商承担,我公司可以在承运商运费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在运输过程中,因交通事故等原因给我公司及用户造成的损失,由承运商承担,可以从承运商履约保证金及运费中扣除,或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其他方式弥补相关损失;损失特别严重的,双方协商解决,无法达成一致时,我公司将通过法律程序解决。如果发现存在掺假、卸货倒卖现象,造成的损失由承运商承担并另扣罚承运商5万元,禁止该承运商再参与我公司运输业务。情节严重的,还将依法追究承运商相关法律责任。
2.报价注意事项:
(1)报价单价为矿石干重运输费用(不含增值税)。
(2)正常装车不单独收取费用,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处理。
(3)按线路采购,针对运输地点和运输矿石进行报价。
3.其他要求:见合同格式中的相应条款,见附件3。
三、 报价人资格
1.报价者应是独立企业法人,有相应的资格和履约能力;具有我公司要求的相应资质文件,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较强的履约能力(提供近二年主要运输业绩证明材料,见附件4、5)。
2.企业注册资本在200万元及以上。
3.在与中铝公司系统运输业务往来中有违约、信誉较差及业绩不良者,和在中铝公司禁止交易名单的公司,不在本次采购邀请之列。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采购文件时应携带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道路运输许可证、法人代表证(原件备查、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留存);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时间:2021年1月26日至2021年1月28日16:00
费用:人民币100元/份。
地点:矿山管理中心会议室(地址:河南省焦作市修武县七贤镇),购买采购文件采用电汇方式将采购文件购买费汇至公司指定账户(必须为公对公账户)。
五、报价文件的组成
报价文件递交时应密封并加盖公章。报价文件按顺序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报价文件及附件中要求的相关材料要填写完整,不得有空白页。
2.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道路运输许可证、法人代表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及其他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
3、报价保证金付款凭证。
六、报价、采购的时间、地点、方式
1.采购时间和地点:于2021年1月29日下午14:00点在矿山管理中心会议室进行,报价前报价人须以电汇方式交纳报价保证金5万元(在中铝中州铝业有限公司已有保证金的免交),报价保证金必须于2021年1月29日12点前交缴纳(未按时交纳报价保证金将不具备报价资格)。报价结束后,对没有中选的报价人全额无息退还报价保证金;对于中选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后,将报价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中选人在合同签订前放弃的,视为违约,报价保证金不予退回,我公司将重新组织采购;合同签订后放弃的按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汇款信息如下(必须是公对公汇款):
开户名称:中铝中州矿业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焦作山阳支行
银行账号:2598 6545 5392
汇款备注中注明“中铝中州矿业有限公司许昌矿矿石运输项目文件费”、“中铝中州矿业有限公司许昌矿矿石运输项目报价保证金”。
采购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评审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报价法。采购人及采购主责单位可以要求报价人现场进行多次报价。
当中选运输商不能在合同约定的起始日开始履行合同,影响我公司的产品发运,我公司将有权随时以书面通知的方式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同时,我公司有权另行选择其他运输商,报价保证金不予退还;若产生额外费用,由违约运输商承担。
七、其他事宜
1.地址及联系人:
地址:河南省焦作市修武县七贤镇中州铝厂院内
邮编:454174
联系人:王金红
电话:0391-3503716(13569191751)
邮箱:wang_jinhong@zz.chalco.com.cn
2.采购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中铝中州矿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