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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采购项目编号:郑港财采公开-2024-15 |
| 2、采购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污水工程专项规划、再生水工程专项规划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3月07日 |
| 5、评审日期:2024年03月28日 |
|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
1.服务内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污水工程专项规划、再生水工程专项规划等3项规划编制服务,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总面积为747平方千米。 2.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相关城乡规划法律法规、专业工程规划的规定,符合《城乡排水工程项目规范》(GB55027-2022)相关专业的要求,规划编制深度达到体现管道高程的深度,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验收; 3.服务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4.编制周期:90日历天。 |
| 三、中标情况 |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郑港财采公开-2024-1501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污水工程专项规划、再生水工程专项规划等3项规划编制服务,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总面积为747平方千米 |
郑州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郑州市嵩山北路6号 |
3,670,000.00 |
元 |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污水工程专项规划、再生水工程专项规划项目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污水工程专项规划、再生水工程专项规划等3项规划编制服务,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总面积为747平方千米 |
符合国家、地方相关城乡规划法律法规、专业工程规划的规定,符合《城乡排水工程项目规范》(GB55027-2022)相关专业的要求,规划编制深度达到体现管道高程的深度,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验收 |
90日历天 |
符合国家、地方相关城乡规划法律法规、专业工程规划的规定,符合《城乡排水工程项目规范》(GB55027-2022)相关专业的要求,规划编制深度达到体现管道高程的深度,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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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评审专家名单 |
| 程健、杨万军、董占国、刘旭锋、崔金国(采购人代表) |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 收费标准: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参考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文件规定计取。由中标单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
| 收费金额:49,040.00元 |
|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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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以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参与评审但未中标的,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中标人:联合体牵头人:郑州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评审总得分:92.00分。 |
|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 |
|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东100米路北 |
| 联系人:许茂 |
| 联系方式:0371-86083389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907室 |
| 联系人:陈学彬、罗亚峰 |
| 联系方式:0371-63225115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陈学彬、罗亚峰 |
| 联系方式:0371-63225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