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视频会议室显示屏升级改造及互联网安全升级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视频会议室显示屏升级改造及互联网安全升级改造项目
二、项目编号:CW2024-0402-014
三、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项目基本情况(包括数量、规格描述等)
1.1项目概况:计划采购执行会议室LED屏一项,视频会议室大屏一项,互联网安全设备一项。
1.2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516634元,财政资金,已落实。
1.2供货期:签订合同后10日历天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培训及验收;
1.3质保期:1年
1.4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五、磋商响应人资格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财务会计制度或承诺函);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养老保险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自2024年1月之后任何月份的缴纳证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提供承诺函)。
1.6.磋商响应人须提供公告发布之日后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投标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六、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 4月8 日,上午08 时00分到12 时00分,下午14 时30分到17 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南创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平顶山市南环路与新华路交叉口向西汉庭酒店西隔壁)
3.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携带“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涉及的内容所有证件材料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接收。
4.售价:300元
七、公告发布的网站
本次公告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八、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4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创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九、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及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4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创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李庆杰
联系电话: 0375-2863199
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未来路中段
名称:河南创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新华路与和顺路交叉口往西汉庭酒店西侧八号楼801室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13803750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