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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采购项目编号:2023-11-97 |
2、采购项目名称:辉县市房产服务中心辉县市八十亩地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临时用电工程项目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1月23日 |
5、评审日期:2023年12月12日 |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2023-11-97-1 |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竞争性磋商文件所包含全部内容的施工、竣工验收、保修和相关服务; |
河南广臻建设有限公司 |
河南省新乡市辉县市百泉镇三庆桥东路北 8 号 |
559,200.00 |
元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1 |
辉县市房产服务中心辉县市八十亩地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临时用电工程项目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20日历天 |
葛谜霞 |
豫2412021946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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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审专家名单 |
徐志超(技术类专家:电力工程)、张权(经济类专家)、郭润丙(采购人代表)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相关标准,按磋商文件约定收取。 |
收费金额:7,980.00元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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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补充事宜 |
1.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辉县市财政局 0373-6256274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辉县市房产服务中心 |
地址:辉县市太行大道(交通大厦) |
联系人:张文华 |
联系方式:13598634255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新乡市宏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新乡市红旗区新中大道与人民路交叉口星海中心17层1714室 |
联系人:蔡苗苗 |
联系方式:15537362100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蔡苗苗 |
联系方式:15537362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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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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