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陵县胡二庄村村委坑塘改造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宁陵县胡二庄村村委坑塘改造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商丘市睢阳大道中段国泰居1号楼10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4月1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项目名称:宁陵县胡二庄村村委坑塘改造建设项目。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4、招标控制价:91.975068万元。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建设规模及内容:①坑塘改造 ②东坑塘围栏安装 ③坑塘自排水。
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招标文件内的所有内容。
8、工程地点:宁陵县城郊乡胡二庄村。
9、计划工期:45日历天。
10、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及自2023年1月份以来任意3 个月的缴纳养老保险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且无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完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注册不足一年的须提供财务报表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5、信誉要求:投标人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信息、“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加盖公章做到投标文件中)。
6、提供投标人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并将查询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做在投标文件中)。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获取文件地点:商丘市睢阳大道中段国泰居1号楼10楼。
2、获取文件时间: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3月29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
凡有意向者请携带一份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招标文件,每份招标文件500元:
(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提及到的资料;
(2)企业法人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4月12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商丘市睢阳大道中段国泰居1号楼10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其它网站转载概不承担责任,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特别声明:
1.1 在该项目投标有效期内,中标候选人须无条件接受招标人等对投标文件中资料(如:企业资质、人员资质、业绩等证明材料)的核查工作,若不配合核查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
1.2 经核实,投标文件中的资料存在造假行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1.3 如核查不到相关结果(能提出合理书面说明原因的除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
1.4 中标候选人存在本声明1.1、1.2、1.3项情况的,须无条件承担以下后果:
1.4.1因投标文件中的资料造假导致项目成交人更换或采购失败,对招标人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由造假方予以全部赔偿。
1.4.2中标候选人存在造假行为的,报主管部门进行相应处理(如:拉入“黑名单”)。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对招标公告中“1、特别声明”中的内容进行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签字或盖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招标人:宁陵县城郊乡胡二庄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宁陵县城郊乡胡二庄村
联系人:闫先生
电话:1863929265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匠之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航海东路1356号商鼎大厦506、508号房间
联 系 人:杨经理
联系电话:15560073353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