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河南晟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洛阳高新热力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洛阳高新热力2024年度热量表采购项目(协议供货)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SH-2023-08
2、项目名称:洛阳高新热力2024年度热量表采购项目(协议供货)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及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序号 | 名称 | 规格 型号 | 测量 介质 | 类型 | 数量 (台) | 安装方式 | 控制单价 | 备注 |
1 | 超声波 热量表 | DN20 | 95°C 热水 | 管段、一体式 | 1 | 管道井内安装 | 1300元/块 | 满足技术要求,含首次检验费用。 |
2 | 超声波热量表安装 | 1 | 管道井内安装 | 300元/块 | 招标人提供安装材料包含铜球阀、平衡阀、供回水锁闭阀、测温球阀、过滤器、镀锌管及镀锌管件。其它所有涉及集分水器至入户前的材料由热表供应单位提供,管材(PB/PP-R/PP-R铝塑稳态管、管件)平均使用约2米,每块户表及供回水探针处需加签封,按照规范要求,每块热表挂户号牌,户号牌由招标方提供。 |
5、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1个标段。
6、招标内容:超声波热量表(DN20)采购及安装。
7、交货期:订单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
8、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9、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0、质量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以及国家或行业现行的制造验收标准与规范。
1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1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营业执照或证书原件复印件)。
3、投标人须按照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4、热量表生产商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原件;热量表代理商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及热量表生产商出具的授权书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商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资审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3月25日至2024年03月29日,每天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长兴街交叉口瑞博大厦东厅407室。
3、招标文件每份500元,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证件:
(1)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的,提供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报名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注:上述资料报名时审验原件并留存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方式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长兴街交叉口瑞博大厦东厅401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洛阳高新热力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高新开发区芳泽路1号
联系人:魏先生
电话:0379-64368325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晟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长兴街交叉口瑞博大厦东厅407室
联系人:宋女士
联系方式:186259719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女士
电话:18625971925
2024年0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