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2 资格要求:
2.2.1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它组织经营证明。
2.2.2应答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证明或承诺)。
2.2.3应答人须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2个同类项目经验合同案例(同类项目包括:网络运维服务类、IT系统运维服务类、驻场运维服务类、安全运维服务类、云运维服务类项目;不包含硬件维保项目和系统集成类项目),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
1)一次性合同金额认定以合同含税金额为准,时间认定以合同签章日期为准,框架合同金额认定以结算合同或订单累计含税金额为准,时间认定以结算合同或订单签章日期为准,签章日期未写明及不清晰的均不予认可。
2)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作为证明文件(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首页、服务内容、双方签字盖章页、价格页。如提供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结算合同或订单)。
3)每个业绩证明至少提供一张所对应项目的发票扫描件。上述履行发票的开具日期须在对应合同生效之后至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前一日,且须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官网的查验,否则不予认定,以评审当日官网查询为准。
4)上述材料不全不清晰、签订日期未写明,则对应业绩不予认定。
2.2.4应答人须提供不低于35名现场维护人员,包括项目经理1名,云计算专业技术维护人员4名,虚拟化专业技术维护人员5名,主机专业技术维护人员9名,存储专业技术维护人员6名,网络专业技术维护人员6名,安全专业技术维护人员4名。同时需承诺:项目经理要求大学本科以上学历,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其他专业技术维护人员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2.2.5应答人承诺合同签订后30日内在郑州设置专业服务机构。
2.2.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在执行的除外)的供应商否决其应答,以评审当日官网查询结果为准。
2.2.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否决其应答,以评审当日官网查询结果为准。
2.2.8应答人不得存在情形: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冻结且影响项目履约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6)为本比选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7)与本比选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8)与本比选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9)与本比选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1)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应答人须知前附表。
2.2.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选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选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2.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