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资格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2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有化工石油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事务所资质。(提供证书清晰的扫描件)
3.3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供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或提供近一年度(2022年)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2022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3.4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与招标范围类似的建设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有效证明文件为合同主要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或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为准。
3.5信誉要求
3.5.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5.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5.3投标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5.4 2021年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日(近三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3.5.5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近三年),投标人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
3.5.6没有招标人禁止其投标的处理决定,未被招标人列入承包商黑名单。
3.6人员要求
3.6.1总监理工程师
(1)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化工石油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提供证书扫描件)
(2)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与招标范围类似的建设工程施工监理项目作为(副)总监理工程师的业绩。
总监理工程师的业绩证明须提供以下有效证明资料之一:
1)能体现总监理工程师姓名的合同主要页原件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体现(副)总监理工程师姓名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
2)合同主要页以及业主出具的其担任(副)总监理工程师的盖章证明文件;
3)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需由其作为(副)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监理方签字。
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签署时间为准。
3.7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
□接受
3.8其他要求
3.8.1如涉及签约主体不同,在此说明。
3.8.2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