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资格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2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3.2.2投标人须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供 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当年财务报表),或提供近一年度(2022年度)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3.4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已经完工与本项目招标范围类似业绩(合同金额、规模不限)。(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证明文件,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5.3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5.4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近三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3.5.5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近三年),投标人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
3.5.6 没有招标人禁止其投标的处理决定,未被招标人列入承包商黑名单。
3.6人员要求
3.6.1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结果为准。
3.6.2项目经理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
3.6.3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 1 项已经完工与本项目招标范围类似业绩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业绩。项目经理(或副经理)的业绩证明应提供合同主要页或中标通知书,或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或业主出具的其担任项目经理的证明。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
3.7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7.1配备符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类)。
上述人员须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劳动合同主要页和开标截止日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所配备人员不得随意更换。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机械设备的要求
满足项目建设需要。
3.10其他要求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