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灵宝市寺河乡人民政府的委托,陕西瑞珂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灵宝市寺河乡闫村村内路灯安装项目工程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谈判,资金来源为财政奖补资金及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欢迎符合谈判条件的响应人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灵宝市寺河乡闫村村内路灯安装项目工程
二、项目编号:SXRK-[2020]062号
三、预算金额:约11万元
四、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财库(2011)181号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五、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灵宝市寺河乡闫村村内路灯安装项目工程,位于灵宝市寺河乡闫村,主要内容包括32盏6米高太阳能路灯等(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谈判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施工;
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工期:30日历天;
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六、响应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真实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须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关于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网页查询截图、信用报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截图)。
5、响应人需出具反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
6、响应人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谈判资格被取消的,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谈判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20年8月5日至2020年8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至 12:00,下午15:00至 18:00(北京时间,下同),在陕西瑞珂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灵宝市五龙路与天宝路交叉口景园四季办公楼(工商银行楼上)7楼7012室持授权委托书报名并购买谈判文件。
2、谈判文件每套售价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外地不邮寄)。
3、报名须知
有意谈判的响应人,报名时必须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3)拟任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4)“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关于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网页查询截图、信用报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截图。
(5)响应人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
(6)响应人出具的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谈判资格被取消的,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的承诺书。
以上证明材料提供原件、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经验证后随即退还,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五套)
八、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谈判时间)为2020年8月12日9时30分,地点为:陕西瑞珂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灵宝市五龙路与天宝路交叉口景园四季办公楼(工商银行楼上)7楼7012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投标保证金
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文)的要求本项目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宝市寺河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98-2366269
联系地址:灵宝市寺河乡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瑞珂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98-2366692
地址:灵宝市五龙路与天宝路交叉口景园四季办公楼(工商银行楼上)701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