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潢川县潢河生态综合治理工程(一期)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潢川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潢川县潢河生态综合治理工程(一期)项目建议书》核准的批复,编号:潢发改〔2020〕17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核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潢川县小潢河生态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总承包及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投标实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施工标段:ZJXY-2020-SG011;监理标段:ZJXY-2020-JL011;
2.2建设地点:信阳市潢川县
2.3 工程概况:(1)水环境治理工程:新建董桥堰表流湿地;(2)城区段水生态修复工程;(3)水资源工程:河道清淤 4.54km;(4)水安全工程:爱国路上游左岸新建堤防 4.7km、新建堤顶路2.33km,右岸加固堤防 2.91km,新建董桥堰排涝闸、宋河排涝闸;(5)滨河道路工程:新建爱国路至南环路之间的滨河西路 4.075km,滨河东路4.37km;(6)滨河生态工程:爱国路~南环路段两岸生态工程 100.47hm2。
2.4总投资:约103891.71万元
2.5 标段划分:2 个标段
施工标段:工程总承包(EPC)服务;
监理标段:勘察、设计、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工作;
2.6计划工期要求:33个月;
2.7 招标范围:工程总承包范围: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移交、备案、
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监理范围:勘察、设计、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工作;
2.8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9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2.10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招投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
3.1.1投标人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1.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
业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或者投标人是由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牵头人与其他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由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及以上的2类资质组成或由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及以上的3类资质组成(在联合体成员中要求设计单位在各自专业范围内进行设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上述资质均应由建设行政主管部分核发。
3.1.3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同期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拟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1.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不得超过3名,且联合体协议须体现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①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授权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作为共同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公章。②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及能力。③联合体中同一专业资质的单位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④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⑤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⑥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⑦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⑧联合体网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等费用由牵头人缴纳办理。
3.2监理标段:
3.2.1投标人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2.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2.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注:以上人员均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提供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已缴纳近三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须提供报名期间内“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若有不良记录,不得参与此次的招标投标活动(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提供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查询结果)。
3.4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提供2017、2018、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则按成立年份推算)(若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提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企业诚信库注册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登陆“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xyggzyjy.cn)”网站进行交易主体自主注册,按网站公告通知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并上传有关原件扫描件至诚信库,不需携带原件到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投标人应对所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其上传的信息将全部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2办理CA数字证书
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投标人根据《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有关办理CA数字证书的要求,准备好CA办理所需资料,到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CA窗口现场办理CA数字证书。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登陆会员系统后,即可按网上提示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操作程序详见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里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XYZF格式)下载后需使用“信阳市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打开(该工具软件可在“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xyggzyjy.cn”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下载或在招标文件领取页面下载)。
4.4招标文件的下载时间
2020 年 8 月 5 日至 2020 年 8 月 11 日。
4.5招标文件(含电子图纸)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用网上支付,支付成功后,方可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领取”,“控制价文件领取”)内该项目是否有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5 .投标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5.1时间: 2020 年 8 月26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2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六 开标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其他注意事项
7.1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 社保、纳税、各类证书等内容,必须在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中已登记的信息中选取。未在诚信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得作为评标(或评审)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主体诚信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 更新,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
7.2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因入库信息不合法、不真实、不清晰、不准确、不完整、无效、错误或信息处于编辑中、待验证状态等对交易活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信息提供主体自行负责。
7.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 http://www.xyggzyjy.cn:8088/BidOpening,投标人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7.4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7.5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7.6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中心—信阳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手册 。
7.7特别提示:投标人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潢川县小潢河生态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地 址:潢川县产业集聚区公共服务平台1号楼
联 系 人:梅先生
电 话:15517543562
代理机构:中经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升龙城二七中心B座2118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7730839556
监督部门:潢川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 系 人:喻先生
电 话:0376-3931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