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高陵本体保护与展示工程(Ⅰ、Ⅱ期)水土保持监测和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安阳高陵本体保护与展示工程(Ⅰ、Ⅱ期)水土保持监测和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
2.项目编号: HNGZ2024031301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控制价金额:900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
①安阳高陵本体保护与展示工程(Ⅰ、Ⅱ期)规划占地总面积32.72hm?。(Ⅰ期)规划占地面积14.02hm?,涉及拆迁居民49户。建筑基底总面积2.93hm?,容积率0.23,建筑密度20.87%,总建筑面积32540.00m?,其中A区(遗址博物馆)12724.00m?、B区(遗址展示厅)18488.00m?、C区(能源中心)1328.00m?。道路及硬化3.88hm?,绿化面积7.21hm?,绿地率51.40%。(Ⅱ期)规划占地面积18.70hm?,涉及拆迁居民70户。其中,辅助用房0.30hm?,道路2.07hm?,停车场2.44hhm?,广场0.80hm?,绿化13.09hm?。防治责任范围32.72hm?,土石方挖填总量15.76万m?,总投资约51013.26万元,水土保持投资636.09万元。
②曹操高陵是“河南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13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被评为“第七批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占地面积约490亩,其中绿化面积约24万m?。专职管理单位是安阳(曹操)高陵管理委员会,成立于2010年,现有职工65人。2023年4月29日,安阳(曹操)高陵遗址博物馆盛大开馆,预计年接待游客约20?30万人。
5.2磋商内容和质量要求:
①编制安阳高陵本体保护与展示工程(Ⅰ、Ⅱ期)水土保持监测资料,符合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②编制安阳(曹操)高陵管理委员水资源论证报告,并报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批复;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编制周期:45日历天(不含预约专家、评审等时间);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基本开户行开具)或2021年以来(任意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可满足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以来任意1个月已缴纳税收和社保的凭据或承诺)。(注:依法免税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落实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监狱企业及残疾人企业发展,具体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无不良信用记录。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印章。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4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14日至2024年3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下同)件;
2.地点:安阳市文峰区德隆街中段
3.方式:现场获取
注: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证明)、委托人身份证;
以上材料均应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套,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复印件留存。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报名时提交的材料不作为最终的资格认定。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4年3月2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冠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评标中心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年3月2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冠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评标中心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阳(曹操)高陵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程先生
电 话:0372-37770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冠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金女士
联系方式:166272773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