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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采购项目编号:2023-11-59 |
2、采购项目名称:洛阳伊滨区李村镇人民政府2023年伊滨区李村镇耿沟村蔬菜大棚项目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1月30日 |
5、评审日期:2023年12月11日 |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伊滨政采磋商(2023)0190号 |
李村镇耿沟村新建6个蔬菜大棚及硬化生产路一条,详见磋商文件 |
洛阳荣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河南省洛阳市孟津区城关镇桂花大道148号 |
1,224,000.00 |
元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1 |
洛阳伊滨区李村镇人民政府2023年伊滨区李村镇耿沟村蔬菜大棚项目 |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内容 |
30日历天 |
王永怀 |
二级建造师,豫 2411515807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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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审专家名单 |
朱延芳,史瑞,王元凯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由成交供应商向本采购代理机构支付。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规定收费标准的80%计取。 |
收费金额:9,254.00元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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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补充事宜 |
1、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本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给定的“质疑函范本”,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提出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连同质疑函原件(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单位公章)及相关证明材料一起递交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委托他人办理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件。邮寄件、传件、电子邮件及电话均不予受理。逾期或未按照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洛阳伊滨区李村镇人民政府 |
地址:洛阳伊滨区李村镇 |
联系人:赵先生 |
联系方式:13838863981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河南原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珠江路369号升龙城26幢315 |
联系人:王先生 |
联系方式:17739094800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
联系方式:17739094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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