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5)参加政府采购活中,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2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政策;
(2)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政策、环境保护政策。
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所投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若有);供应商若为制造商,须具有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具有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将查询结果附到需要文件中(查询日期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开标时采购人、代理机构根据需要自行核查,如核查情况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采购人、代理机构现场核查结果为准【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查询结果由代理机构进行留存。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四、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3月14日至2024年3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荥阳市润旭德工业园3号楼6楼
3.方式:现场现金获取,售价:300元/本。
4.获取采购文件时需递交的资料:按照本公告3.1及3.3(1)-(2)要求整理资料。以上资料胶装成册并盖章,不得采用活页等随时可更替的形式。
五、响应文件提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1.时间:2024年3月2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荥阳市润旭德工业园3号楼6楼
六、公告
本项目磋商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荥阳市人民医院(荥阳市人民医院紧密型县域医共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