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产权交易中心:
本单位委托贵中心公开挂牌转让股权所提供的全部文件、数据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均是真实、有效、合法的,并无任何虚假、失实或伪造,并郑重承诺:
一、本单位严格遵守产权交易的有关规定。本单位的转让行为已依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并得到有权批准部门的批准。保证向贵中心提交的相关材料与我单位在批准部门备案材料一致。
二、本单位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对该产权具有完全处置权,且该处置权的实施已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三、本单位已如实填写产权转让申请书并提交有关材料,对转让标的或标的企业的重大资产调整、权利限制状态等事项,已在申请书中予以揭示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四、公开披露本单位所提供材料的信息内容,广泛征集意向受让方。
五、在产权转让过程中发生与本次产权转让相关的重大事项(如资产的重大调整、变化;标的质押、抵押等权利限制状况;本单位及标的企业股权结构、法定代表人或管理层重要变动;重大合同、诉讼仲裁等情况),自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贵中心通报。
六、如涉及向管理层转让(“管理层”是指转让标的企业及标的企业国有产权直接或间接持有单位负责人以及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向管理层转让”是指向管理层或者向管理层直接或间接出资设立企业转让的行为),则向贵中心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并由贵中心对外进行披露。
七、本次产权转让申请系我方真实意愿,一经做出不予撤回或变更。我方将按贵中心要求办理相关手续,配合接受审核,签订产权转让委托合同,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规章和产权交易有关规定。
八、如转让成功,本单位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与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九、本单位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经济赔偿责任。
申请人:郑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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