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产权交易中心:
本单位委托贵中心公开挂牌转让房产所提供的全部文件、数据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均是真实、有效、合法的,并无任何虚假、失实或伪造,并郑重承诺:
一、本单位严格遵守产权交易的有关规定。本单位的转让行为已依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并得到有权批准部门的批准。保证向贵中心提交的相关材料与我单位在批准部门备案材料一致。
二、本单位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对该产权具有完全处置权,且该处置权的实施已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三、本单位已如实填写产权转让申请书并提交有关材料,对转让标的的权利限制状态等事项,已在申请书中予以揭示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四、公开披露本单位所提供材料的信息内容,广泛征集意向受让方。
五、在产权转让过程中发生与本次产权转让相关的重大事项(如资产的重大调整、变化;标的质押、抵押等权利限制状况),自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贵中心通报。
六、本次产权转让申请系我方真实意愿,一经做出不予撤回或变更。我方将按贵中心要求办理相关手续,配合接受审核,签订产权转让委托合同,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规章和产权交易有关规定。
七、如转让成功,本单位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与受让方签订《国有产权交易合同》。
八、本单位(人)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经济赔偿责任。
申请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温县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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