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f !supportLists]-->一、<!--[endif]-->采购项目名称: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街道办事处金融广场周边环境整治项目
<!--[if !supportLists]-->二、<!--[endif]-->采购项目编号:金水政采磋商-2020-54
三、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6月18日
四、评审日期:2020年7月1日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成交情况
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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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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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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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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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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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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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水政采磋商-202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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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街道办事处金融广场周边环境整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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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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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农科路北1号楼22层2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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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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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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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祁云杰、张红英、艾青(采购人)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
参考计价格(2002)1980 号文及国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规定以采购预算价为基数计算,由中标单位支付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10931元(壹万零玖佰叁拾壹元整)。
九、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金水区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20年7月2日 至 2020年7月3日
十、其他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供应商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并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携带质疑函、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邢老师
联系电话:0371-65921311
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一路 5 号;
2.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怀德敏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乔先生
联系电话:0371-80953322
联系地址:郑州市二七路新时代广场7楼南户
发布人:河南怀德敏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