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洛阳铁路信息工程学校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与丽春路交叉口南50米,芳林大厦22楼2203室)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DH2023-186
2、项目名称:洛阳铁路信息工程学校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资金来源:社会资本方自筹
5、预算控制金额(最高限价):
序 号 | 企业所用光伏所发电量 (消纳比,百分比) | 预算控制金额 (最高限价)(费率) |
1 | >80% | 94% |
2 | 41%~80% | 96% |
3 | ≤40% | 98% |
注:供应商投标报价(费率)超过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6、采购需求:本项目为洛阳铁路信息工程学校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共1个包。
(1)合作方式:洛阳铁路信息工程学校作为项目实施机构,经招标方式选择社会资本,由成交社会资本独资成立项目公司,洛阳铁路信息工程学校将洛阳铁路信息工程学校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特许经营权授予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获得项目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范围为本项目拟实施内容范围,本项目特许经营期内,社会资本方享有项目特许经营实施范围内分布式光伏的投融资、建设和运营维护权。
(2)特许经营权方式:在特许经营期限内由特许经营者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等工作。特许经营者可以在特许经营实施范围内开展分布式光伏的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相关活动。通过对项目资产进行市场化运作,获得合理收益。
(3)特许经营期限:本项目特许经营期限为26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25年。
(4)特许经营权区域:洛阳铁路信息工程学校。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及标准要求,建立质量保证体系。
7、合同履行期限:同特许经营期限。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为企业(或事业单位)的,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须具有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响应文件中须附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须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承诺。(响应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本项目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3年12月13日至2023年12月1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与丽春路交叉口南50米,芳林大厦22楼2203室)。
3、方式:现场获取: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核验后收取相关文件。非工作日请提前打电话预约。
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12月2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与丽春路交叉口南50米,芳林大厦22楼2207室。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的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代理机构支付。
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3.监管部门及其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河南省财政厅
监管部门联系人:河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1-65808421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洛阳铁路信息工程学校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伊滨区吉庆路东段
联 系 人:滕老师
联系方式:0379-626127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芳林南路芳林大厦2203室
联 系 人:代女士
联系方式:0379-633336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代女士
电 话:0379-63333611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