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储运产业园合作开发税务筹划服务项目
预成交结果公示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3月14日
一、评审情况
1.候选成交供应商基本情况
候选成交供应商第1名:河南信合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应答报价:14.8万元,质量要求: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服务期: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候选成交供应商第2名:信永中和(北京)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应答报价:15.8万元,质量要求: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服务期: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候选成交供应商第3名:中税联培(北京)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应答报价:14.8万元,质量要求: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服务期: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2.候选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候选成交供应商河南信合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赵明益;
候选成交供应商信永中和(北京)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阎雪生;
候选成交供应商中税联培(北京)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郭文丹。
3.候选成交供应商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候选成交供应商河南信合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候选成交供应商信永中和(北京)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候选成交供应商中税联培(北京)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4.候选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情况
候选成交供应商河南信合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评审情况: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候选成交供应商信永中和(北京)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的评审情况: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候选成交供应商中税联培(北京)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评审情况: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供应商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在预成交结果公示期间向采购人(电话:18037120259)提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采购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三、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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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核(郑州)储运贸易有限公司。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核(郑州)储运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翠花路10号
联系人:李新强
电话:18037120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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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联系人:侯向旭、申晓东
电话:010-53105851
邮箱:chinabrr0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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