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光谱共焦综合测量系统开发服务项目
(二次)中标结果公示
河南海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委托,就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光谱共焦综合测量系统开发服务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光谱共焦综合测量系统开发服务项目(二次)
二、招标编号:HNDL2023-215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月24日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24年3月5日09时30分
评标地点: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线上评标室
五、评审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无锡星洵电力电子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640000.00
完成技术服务的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
质保期:一年,从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
质量要求: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部分的规定以及国家或行业信息化建设相关标准与规范
第二中标候选人:阿罗斯信息技术(苏州)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635800.00
完成技术服务的期限:6个月
质保期:一年,从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
质量要求: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部分的规定以及国家或行业信息化建设相关标准与规范
第三中标候选人:专芯信息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645000
完成技术服务的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
质保期:一年,从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
质量要求: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部分的规定以及国家或行业信息化建设相关标准与规范
六、发布媒介
本次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郑州烟草研究院》上公开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异议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地 址: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翠竹街6号6幢、7幢
联 系 人:董浩
联系电话:0371-6767261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海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商都路十里铺建业五栋大楼E栋1003
邮 编:450000
联 系 人:刘亚静
电 话:0371-60937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