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中国人民银行信阳市分行安防设施采购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实施,采购人为中国人民银行信阳市分行,资金来源预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实施进行招标采购。
一、采购项目名称:中国人民银行信阳市分行安防设施采购项目
二、项目预算金额:498000.00元。
三、项目需求:
1、项目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五年;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及标准且须满足招标人要求;
5、采购内容:中国人民银行信阳市分行安防设施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6、交货期:45日历天内供货安装完毕;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5.2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格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5.3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信用信息截图)
5.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同一合同项目最多有一家子公司参加投标;
六: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七、招标文件获取:
7.1投标人授权委托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和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资料,于2024年3月8日至2024年3月1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采购代理机构(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五大道建业壹号城邦1号楼15A楼1508室),持报名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注:以上资料需携带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1套报名,复印件应按顺序用A4纸复印并胶装成册,不接受活页、夹子、胶水涂抹装订。如有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报名要求的,报名将被拒绝。
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将由评审委员会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
八、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8.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28日14时30分
8.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9.1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9.2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十一、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中国人民银行信阳市分行
地 址:信阳市长安路133号
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6-63920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昂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女士
联系电话:15225619281
地址: 信阳市羊山新区建业壹号城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