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2 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检验机构认可证书》(CNAS)。
3.3 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供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或提供近一年度(2022年)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2022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3.4 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类似)防爆电气设备安全检验项目业绩。有效证明文件为以投标人名义与业主签订的有效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或中标通知书。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或者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为准,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
3.5 信誉要求
3.5.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5.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5.3 2021年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日(近三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3.5.4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近三年),投标人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
3.5.5没有招标人禁止其投标的处理决定,未被招标人列入承包商黑名单。
3.6 人员要求
3.6.1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至少具有1项防爆电气设备安全检验作为项目经理(负责人)的业绩。
须提供以下有效证明资料之一:
(1)能体现项目经理姓名的合同主要页扫描件。
(2)合同主要页及其他能证明其担任项目经理的证明文件,如项目经理代表检测方签字的验收报告等证明文件。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6.2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自有员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劳动合同主要页或开标截止日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
3.7 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
□接受
3.8 其他要求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