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相关要求通过建设等主管部门组织的成果报告(图纸)审查,配合各阶段设计审查,验收以及其它相关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前期场地开挖平整设计、场内道路设计、防护设计等。
3)负责规划用地范围内A1和A2地块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及建设配套设施设备的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含钢结构)、给排水、照明、供配电、弱电、暖通、防雷、消防、监控、景观、污水处理、室内外配套设施等施工图设计。
4)包括但不限于温室内所有需要的采摘车、运输车、维修车、植保车等装备的数量、型号及温室顶部清洗车等。
5)配合由发包方组织的相关评审会议的汇报工作;负责工程施工准备阶段至竣工验收前的设计服务等工作,保证按设计图纸施工所需时间满足施工进度要求,并按发包方要求准备汇报材料。配合发包方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提供所需各种资料及竣工图审查核定。
6)实行限额设计。
二标段:本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2.5 服务期限:
一标段:设计工期120日历天(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成);
二标段:从合同签订开始至项目竣工结算审计结束,并提交全部造价咨询成果。
2.6 质量要求:
一标段: 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标准等,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或审批。
二标段: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标准及造价管理等的规定,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造价咨询服务和造价咨询成果文件。
2.7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2个标段;
一标段:设计;二标段:造价咨询
2.8 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招标。
2.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具体如下:
一标段: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执业,提供劳动合同扫描件。
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且有10年以上工作经验(以造价师证书初始注册时间为准)。
3.2、投标人需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日期之后。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企业诚信库注册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登陆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自主注册,按网站公告通知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并上传有关原件扫描件至诚信库,不需携带原件到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投标人应对所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其上传的信息将全部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2办理CA数字证书
投标人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CA数字证书办理请参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CA办理所需资料》。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登陆会员系统后,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操作程序参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zkzf)下载后需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打开(该工具软件可在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下载或在招标文件领取页面下载)。
4.4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
2024年2月 29日08时00分至2024年3月6日17时00分;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系统业务菜单内该项目是否有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3月21日10时00分
5.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zktf格式)。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
5.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开标地点: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6开标室
5.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 投标人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远程解密方式,请参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远程在线解密操作手册》。
6. 其他注意事项
6.1.投标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获奖、人员、财务、各类证书等内容,必须与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中已登记的信息一致。投标人应及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主体诚信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 更新,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
6.2.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接受社会监督。因入库信息不合法、不真实、不清晰、不准确、不完整、无效、错误或信息处于编辑中、待验证状态等对交易活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信息提供主体自行负责。
7.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