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2 资质要求
3.2.1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
3.3 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供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或提供近一年度(2022年)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2022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3.4 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类似)110KV架空配电线路(站)施工或运行维护或检修项目业绩。有效证明文件为以投标人名义与业主签订的有效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或中标通知书。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或者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为准,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
3.5 信誉要求
3.5.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5.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5.3 2021年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日(近三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3.5.4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近三年),投标人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
3.5.5没有招标人禁止其投标的处理决定,未被招标人列入承包商黑名单。
3.6 人员要求
3.6.1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电气工程相关中级或以上职称。(提供证书扫描件)
3.6.2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项目负责人至少具有1项类似110KV架空配电线路(站)施工或运行维护或检修项目业绩。须提供以下有效证明资料: 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合同主要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扫描件或合同主要页及业主出具的其担任项目负责人的盖章证明文件。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6.3 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自有员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劳动合同主要页或开标截止日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
3.7 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
□接受
3.8 其他要求
(1)如涉及签约主体不同,在此说明。
(2)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