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主要项目负责人员要求:
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即为承担设计任务方设计负责人):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继续教育证(按要求需要进行继续教育的建造师提供),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出具无在建承诺书);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市政相关专业或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投标人近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承诺书,承诺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5、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设施设备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安全员等所有项目主要人员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和在本公司近三个月按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新聘用员工不足三个月的从聘用之日算起。(提供由社保部门盖章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在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网页截图)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
6、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如下:
(1)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3家,每个联合体成员须为一个独立法人单位;
(2)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联合体成员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5)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招标活动的相关资料,需要盖章的由牵头人盖单位公章,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
(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牵头人须在开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中凭CA 数字证书下载招标文件及上传投标文件,联合体成员无需此项操作。
7、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状况。(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8、信誉要求: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
“失信被执行人”(此项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自动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为准)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以上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存在不良记录的,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禁止参与该项目投标,需提供网上查询截图(查询对象包含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设施设备负责人)。(查询时间必须是在本公告发布之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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