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清丰县人民法院移动办公办案数据流量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2023-1314
2、项目名称:清丰县人民法院移动办公办案数据流量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130,000.00元
最高限价:113000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E4109005080D03070001001 |
清丰县人民法院移动办公办案数据流量服务项目1包 |
180000 |
180000 |
2 |
E4109005080D03070001002 |
清丰县人民法院移动办公办案数据流量服务项目2包 |
950000 |
9500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包:为单位全体226名干警提供24个月流量服务;2包:为单位全体226名干警提供24个月流量服务及配置相应网络流量服务载体;
6、合同履行期限:两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规定,给予小微型企业供应商的投标报价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2.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政策、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3.没有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
4.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包: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投标人为法人的,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为其它组织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投标人为法人的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为其它组织和自然人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如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则不需要提供其它财务状况报告;(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不需提供)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2023年以来任意一个月份的税收缴纳证明及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公司成立不满三个月不需提供;)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的网页截图)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2包: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投标人为法人的,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为其它组织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行业,分公司(支公司)可以参加投标,本文件中需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签字、授权等,可以由分公司(支公司)负责人出具。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投标人为法人的提供2021(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为其它组织和自然人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如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则不需要提供其它财务状况报告;(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不需提供,电信行业提供省公司审计报告)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2023年以来任意一个月份的税收缴纳证明及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公司成立不满三个月不需提供;)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的网页截图)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12月09日 至 2023年12月1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
3.方式: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下载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3年12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交易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投标人(供应商)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实行 网上开标、远程解密及网上提交二次报价。各投标人(供应商)需要自备计算机且保证网 络畅通,能够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www.pyggzy.com/(注:使用 IE 浏览器)。插入 CA 数字证书打开投标人界面,参加网上开标。各投标人(供应商)需通过网络密切关注项目交易全过程,所有交易环节材料均依据电子文件为准。
远程解密及提交二次报价时间:远程解密(解密时间自开标时间始 30 分钟结束)、提交 二次报价(自下达二次报价命令始 30 分钟结束),由于投标人(供应商)错过解密、报 价时间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远程解密不成功或者二次报价不成功,责任均由投标人(供应商) 自行承担。给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带来不便,请谅解。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清丰县人民法院
地址:濮阳市清丰县惠风路与文化路交叉口东100米
联系人:王晓兵
联系方式:134616652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顺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濮阳市人民路与开州路交叉口
联系人:崔行滨
联系方式:189393058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行滨
联系方式:18939305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