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淮河流域滞洪区建设新蔡县蛟停湖滞洪区2019年度工程于于2019年9月24日上午9:00时在新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准时开标,河南省淮河流域滞洪区建设新蔡县蛟停湖滞洪区2019年度工程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 招标项目名称、编号
项目名称:河南省淮河流域滞洪区建设新蔡县蛟停湖滞洪区2019年度工程
招标编号:XCJS2019-016
二、招标控制价
第一标段控制价为12250961.45元;第二标段控制价为31530990.58元;第三标段控制价为32126232.44元;第四标段控制价为11073549.40元;第五标段控制价为 1200000.00 元。
三、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依照相关法规及本工程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办法,分别对各投标企业进行了资格审查、形式评审及响应性评审、技术标评审、经济标评审。
评审情况:第一标段、第二标段所有投标单位均通过评审。
第四标段废标情况如下:
序号 |
投标单位名称 |
废标节点 |
废标原因 |
备注 |
1 |
河南同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初步评审 |
1、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姓名模糊不清,证书聘任企业变更时间与本人劳动合同时间冲突;2、技术负责人工程师证书出生年月手动变更;3、企业业绩不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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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洛阳水利工程局有限公司 |
初步评审 |
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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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河南碧鑫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初步评审 |
技术负责人中级职称证书编号与身份证姓名不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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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山东黄河东平湖工程局 |
初步评审 |
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中,注册会计师年审不符合要求。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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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河南盛世永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初步评审 |
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中,注册会计书未年审。不符合招标文件中第15页1.9条踏勘现场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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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标段废标情况如下:
序号 |
投标单位名称 |
废标节点 |
废标原因 |
备注 |
1 |
河南省育兴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初步评审 |
保证金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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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标段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无投标单位递交有效的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10.1.1条规定,需重新招标。
最终根据本项目评审办法,推荐本项目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标段:
中标候选人:安徽新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12152905.62元
项目经理:赵行东
建造师注册号:皖134141512442
计划工期: 100 日历天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第二标段:
中标候选人:河南省正源水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报价: 31458604.79元
项目经理:王亚博
建造师注册号:豫141171730508
计划工期: 100 日历天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第四标段:
中标候选人:河南津源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11013123.66元
项目经理:王祖睿
建造师注册号:豫241151687207
计划工期: 100 日历天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第五标段:
中标候选人:河南利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188884.00元
项目经理:郭海波
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号:JLG2012410145
计划工期: 100 日历天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工期监控目标:本项目施工阶段及保养维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四、评标结果公示期:
2019年 9月25日至2018年 9 月 28日
五、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六、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新蔡县水利局
电 话: 0396-5922303
七、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蔡县蛟停湖滞洪区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 谢先生
联系电话: 18239633635 1533396632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联创工程造价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梅先生
电 话: 17328789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