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2 资格要求:
通用条款:
2.2.1应答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应为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2.2应答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2.3应答人单位负责人(包括法人代表、控股股东)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2.4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任何情形: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应答/中选资格的(不受地域限制);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冻结或破产状态的;在最近三年内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弄虚作假骗取中选/严重违约/(至今尚未妥善解决的)重大服务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重大事故或犯罪记录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严重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被中国移动集团公司(含采购人对应的属地移动,不含属地移动外的其他下属子公司或分支机构)或中移铁通有限公司纳入负面行为清单且尚处在本品类或全品类禁止合作期内的(b2b.10086.cn);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2.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专用条款:
2.2.6应答人须提供应答截止时间止有效的资质, 并至少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施工总承包资质(住建行政管理部门核发),至少包含建筑、铁路、市政、通信、机电工程其一;2)施工劳务资质(住建行政管理部门核发);3)系统集成服务能力等级认证(行业协会核发)。
2.2.7应答人须财务状况良好,在人员、工器具、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劳务服务能力,同时承诺根据采购人需要在签订合同前提供劳务人员的商业保险证明(如雇主责任险、意外伤害险、安全责任险一种或者多种,保额不低于1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