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4.供应商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三、获取磋商文件
1. 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 2 月 26 日8:00至2024年 3 月 1 日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文件获取方式:潜在供应商需通过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交易系统进行磋商文件下载。
3.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镇平县)-交易系统。
4.磋商文件费用:免费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 3 月 11 日10:1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镇平县)-交易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