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HNJH-2023-002
2、采购项目名称:宜阳县莲庄镇陈宅村公厕及附属用房建设项目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1月30日
5、评审日期:2023年 12月11日
二、成交情况
项目名称:宜阳县莲庄镇陈宅村公厕及附属用房建设项目工程
采购内容:本项目为宜阳县莲庄镇陈宅村公厕及附属用房建设项目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河南省洛阳市宜阳县莲庄镇陈宅村,主要建设内容为社区公厕及附属用房建设工程,地上二层,砖混结构;
成交供应商名称:河南硕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宁县涧口乡西湾村文化活动广场东二楼201-202室;
成交金额:401000.00元(肆拾万零壹仟元整);
施工范围:磋商文件、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
工期:30日历天;
项目经理:薛利芍;
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豫241212298556
三、评审专家名单
韩歌、高兴辉、许宜博。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采购代理费由成交人支付,参照洛阳市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上发布。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23年12月11日至 2023年12月12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成交结果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成交结果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阳县莲庄镇人民政府
地址:宜阳县莲庄镇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136938197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景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王城大道90号洛阳理工学院大学科技园王城园区F楼FS510(西)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1369383064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