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谈判条件
河南鸿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卢氏县移民服务中心委托,就卢氏县范里镇新庄村4组场地硬化及轻钢粮食仓库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二、项目概况
1、采购人:卢氏县移民服务中心
2、项目名称:卢氏县范里镇新庄村4组场地硬化及轻钢粮食仓库项目
3、项目编号:HNHR2024-004
4、项目概况:卢氏县范里镇新庄村4组场地硬化及轻钢粮食仓库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5、建设地点:卢氏县范里镇
6、招标范围:谈判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内容。
7、计划工期:20日历天
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9、招标控制价:¥405972.85元
10、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且已落实
1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同时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施工企业,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三证合一的须出具合并后的证件);
2、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与投标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已参加社会保险(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
4、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投标企业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或自行承诺(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工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证明,若当地工商部门不出具此证明,企业自行承诺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7、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24年02月23日08时00分至2024年02月29日09时30分前(国家规定上班时间早上08:00-12:00 下午:14:30-17:30)。
2、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在报名时间内到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清单等资料
3、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300元/套,于报名现场缴纳,售后不退
4、获取地点:卢氏县农贸市场20号楼3楼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谈判时间,下同)为2024年02月29日09时30分
2、地点:卢氏县农贸市场20号楼3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六、谈判保证金
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文)的要求本项目不再收取谈判保证金。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卢氏县移民服务中心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3569607598
地址:卢氏县城关镇龙山路五街坊146号
采 购 人:卢氏县移民服务中心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15936870188
地 址:卢氏县城关镇龙山路五街坊146号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鸿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石琛
联系电话:15603977530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桐柏路街道望湖花园14号楼90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