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二七区大型垃圾转运站和分拣中心建设设备及配套车辆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郑州市二七区城市管理执法局,代理机构为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二七政采公开-2019-222
2.2 项目名称:二七区大型垃圾转运站和分拣中心建设设备及配套车辆项目
2.3 建设规模:设计日转运垃圾1500吨,日处理湿垃圾100吨。
2.4 采购预算: 一标段5972.704万元,二标段4715.600万元。
2.5 建设地点:二七区华美石材路与绕城高速辅道交叉口西北角。
2.6 招标范围:
一标段:完成日转运垃圾1500吨,所需的设备、车辆、所有要求的除臭除尘等设施的设计、制造、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及相应的售后服务等内容,详见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二标段:日处理湿垃圾100吨所需设备的设计、制造、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及相应的售后服务等内容,详见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2.7 供货期:120日历天。
2.8 质量标准:合格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
3.10 其他情况说明: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需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2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本项目所招设备的制造或供货能力(提供营业执照且未超出经营范围投标)。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按已有年份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意见类型不能为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或财务状况说明书)。
3.4信誉要求:投标人需应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信用查询,查询对象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并提供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对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
3.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与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提供2019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 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9年8月5日—2018年8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15号(经三路与纬五路交叉口)广汇国贸13层B1306室
4.3 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现场购买,投标人应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投标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社保缴纳证明(2019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财务审计报告(提供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成立年限不足的按实际提供)、企业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近3个月任一月即可)、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网页截图。(注:上述资料中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二份并加盖公章)
4.4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 8 月 27 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15号(经三路与纬五路交叉口)广汇国贸B区13层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5.5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二七区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同时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二七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371-68856315
地 址:郑州市二七区兴华南街85号
代理机构: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刘女士
联系电话:0371-61659568 13674958231
地 址: 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15号(经三路与纬五路交叉口)广汇国贸13层B1306室
郑州市二七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