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第三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污泥集中处理工程勘察、设计及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平顶山第三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污泥集中处理工程勘察、设计及监理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实施,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平顶山首创水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平顶山市正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勘察、设计及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平顶山第三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污泥集中处理工程勘察、设计及监理项目
2.2项目编号:ZFZB-2023-1226
2.3建设地点:平顶山市尼龙新材料开发区
2.4项目总投资:根据可研报告批复,项目估算总投资11991.41万元
2.5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平顶山市尼龙新材料开发区,污水厂提标改造部分规模3万吨/日,污泥集中处理部分规模50吨/日。工程出水水质:提标改造后出水水质COD≤30mg/L、NH3-N≤1.5mg/L、TN≤10mg/L、TP≤0.3mg/L,其余水质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污泥集中处理含水率:接收含水率60%的污泥,干化后出泥含水率满足40%的要求。
2.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三个标段,第一标段:本项目勘察;第二标段:本项目设计;第三标段:本项目全过程监理服务。
2.9招标范围:第一标段:本项目工程勘察、测量、原建筑鉴定等服务;第二标段:本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第三标段: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以及保修期全过程监理。
2.9计划工期:第一标段:20日历天;第二标段:50日历天;第三标段:随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2.10质量要求:第一标段: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应规范、标准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第二标段: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应规范、标准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第三标段:合格
2.1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资质或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3.1.3拟派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
3.1.4拟派勘察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投标单位2023年6月1日以来为其缴纳的任意连续三个月可查询的养老保险金证明;
3.1.5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1.6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有不良记录,否则投标将被拒绝。(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3.1.7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3.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2第二标段:
3.2.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3.2.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给水排水)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
3.2.4拟派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投标单位2023年6月1日以来为其缴纳的任意连续三个月可查询的养老保险金证明;
3.2.5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2.6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和质量安全事故(提供承诺函);
3.2.7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有不良信用记录其投标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查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3.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3第三标段: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3.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
3.3.4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投标单位2023年6月1日以来为其缴纳的任意连续三个月可查询的养老保险金证明;
3.3.5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3.6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和质量安全事故(提供承诺函);
3.3.7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有不良信用记录其投标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查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3.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4年2月9日至2024年2月21日上午08:00至12:00;下午2:00至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的获取地点:平顶山市正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或电子邮箱
4.3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纸质现场发放或电子邮箱;
4.4报名时需提供资料:1.现场报名:由授权代表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携带涉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有证明资料原件及按顺序胶装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如有报名资料准备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接收。2、由投标单位准备报名资料电子版,即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有证明资料原件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按顺序扫描为PDF版,发送至电子邮箱1558367352@qq.com,资料齐全视为报名成功,代理公司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如有报名资料准备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发送。
4.5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2月2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平顶山市正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5.3、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顶山首创水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849541018
地址: 河南省平顶山化工产业集聚区化工路南1号
招标代理机构:平顶山市正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8737556055
地址:平顶山市姚电大道中段河南质量工程学院院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