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智能辅助决策平台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南正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XDLXY-2023-010
2.项目名称: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智能辅助决策平台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00000.00元
5.采购内容: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智能辅助决策平台采购(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及采购需求)
6.交货期: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成
7.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质量要求及质保期:合格,一年
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10.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年限不足的则需提供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款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以来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四、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12月11日至2023年12月15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正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3.方式: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现场领取。
五、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3年12月2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正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12月2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正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公告发布媒介及期限:
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其他相关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信阳市新五大道与新二十六大街交叉口东北角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376-6670907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正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朱经理
电 话:19839760688
地 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三环路279号14座13层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