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平县饮用水水源地勘界测绘及标志标识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 目 名 称:遂平县饮用水水源地勘界测绘及标志标识项目
项 目 编 号:遂政采招【2019】24号
采 购 人:遂平县环境保护局
采购代理机构: 河南首招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一月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2
第二章 服务要求………………………………………………4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4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
一.说明 ……………………………………………………………6
二.竞争性谈判文件 ………………………………………………8
三.响应性文件的编制 ……………………………………………9
四.响应性文件的递交……………………………………………12
五.开标与评标……………………………………………………13
六.确定成交供应商………………………………………………17
七.合同授予………………………………………………………18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18
第五章 响应性文件格式………………………………………25
第一章
遂平县饮用水水源地勘界测绘及标志标识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河南首招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遂平县环境保护局委托,就遂平县饮用水水源地勘界测绘及标志标识项目下述货物及服务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谈判。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遂政采招【2019】24号
2、项目名称:遂平县饮用水水源地勘界测绘及标志标识项目
3、项目概况:遂平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勘界立标项目,主要包含乡镇级及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千吨万人以上供水工程保护区的勘界测绘,县级、乡镇级及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千吨万人以上供水工程保护区标志标识的设置。
4、工期:60天。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预算金额:658300.00元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二十二条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潜在供应商需同时具有国家测绘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甲级资质、河南省土地学会颁发的土地规划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河南省住建厅颁发的农林行业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及河南省软件服务业协会颁发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和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3、潜在供应商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以成立时间为准),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交纳税收的凭据和交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潜在供应商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劳动合同、及本单位交纳养老保险的证明。(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无法到现场,也可用复印件加盖公章代替)
5、潜在供应商需提供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省级信用评估机构颁发的AAA级信用等级证书。
6、潜在供应商应提供主要设备仪器的购置发票或单据。
7、信誉要求:潜在供应商需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页面截图。(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在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的要求
3.1投标人首先通过“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mdggzy.gov.cn/)”网站进行交易主体注册,然后按网站通知公告及下载中心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和上传有关扫描件原件,最后根据通知公告及下载中心有关办理CA锁的要求准备好CA办理所需资料,到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业务受理大厅CA窗口办理CA密钥,完成注册。
3.2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月25日至2019年1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mdggzy.gov.cn/)”网站,凭领取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密钥)登录系统进行网上投标报名。
3.3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竞争性谈判文件下载时间及时关注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
3.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凭CA密钥登陆会员系统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详见http://www.zmdggzy.gov.cn/导航栏下载中心栏目里投标人操作手册)报名费300元于开标现场收取,未缴纳的潜在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活动。
四、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月31日9时30分
五、开标地点:遂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六、投标保证金: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七、本次竞争性谈判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运作。
八、公告发布媒介:《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驻马店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九.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9.1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政策;
9.2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
9.3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河南首招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先生 联系电话:13271720227
地址:驻马店市交通路西段民生天都星城美庐园C2座1301
遂平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396-4091169
地址:遂平县灈阳大道179号
监督单位:遂平县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396—4902783
遂平县环境保护局
河南首招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1月 25 日
第二章 服务要求
项目名称:遂平县饮用水水源地勘界测绘及标志标识项目
一、技术要求
项目介绍:
遂平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勘界立标项目,主要包含乡镇级及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千吨万人以上供水工程保护区的勘界测绘,县级、乡镇级及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千吨万人以上供水工程保护区标志标识的设置。
二、工期:60天。
三、采购范围及技术要求
(一)采购范围
1、勘界测绘
(1)《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的通知》(豫政办〔2016〕23号)批复的10个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
(2)遂平县政府批复的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千吨万人以上供水工程保护区;
2、标志标识设置
(1)《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的通知》(豫政办〔2013〕107号)批复的遂平县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
(2)《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的通知》(豫政办〔2016〕23号)批复的10个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
(3)遂平县政府批复的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千吨万人以上供水工程保护区;
(二)技术要求
包括勘界地理信息数据库、勘界报告(不少于20套,含电子版)、保护区勘界成果图、保护区标志标识等,具体要求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T433)和《河南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勘界立标技术指南》(豫环攻坚办〔2017〕185号)来完成,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核。
1、执行技术标准
GB/T 18314 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
H/T2009 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
GB/T 20257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
GB/T226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GB/T 13923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
GB/T 17278 数字地形图产品基本要求
GB/T 24356 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GB/T 17941 数字测绘成果质量要求
HJ/T433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
HJ 773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
GB 5768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B/T 15566 图形标志使用原则与要求
2、勘界测绘
(1)按照先远后近、先易后难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勘界路线,编制勘测计划。
(2)依据保护区范围批复文件、保护区划技术报告、示意图等相关技术资料,测定主要控制点、边界拐点、水井中心、取水口等位置的地理坐标,勘测界定批复文件中保护区范围的边界走向。
(3)勘测保护区区域内及外延100米范围内的建筑物、县道及以上级别道路等各类基础信息,水厂、各类型排污口、水源地取水水质监测点位等专题信息。
3、标志标识设置
设置密度、数量及规格尺寸应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河南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勘界立标技术指南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85号)、《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T433)要求,科学合理,坚固耐用、美观大方,具体要求如下:
(1)界标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标的设立位置,根据最终确定的各级保护区界线进行设置,并充分考虑保护区地形、地标、地物的特点。在划定的陆域范围内,可根据环境管理需要在人群易见、活动处(如交叉路口,绿地休闲区等)设立界标。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标一般设立于保护区陆域界线的顶点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陆域范围为弧形或接近弧形时(湖库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宜在陆域两个弧端点及弧顶处设置界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标的设立应综合考虑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的界标设立数量和分布而进行设置。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标设立的密度可参照下表进行设置。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标设立密度表
水源地类型 |
保护区级别 |
界标设立间隔 |
地表水 |
一级保护区 |
1000~2000m |
二级保护区 |
1000~2000m |
准保护区 |
3000~5000m |
地下水 |
一级保护区 |
100m |
二级保护区 |
500~1000m |
准保护区 |
2000~3000m |
界标尺寸大小为1.6米*1.2米,单面板,材质采用铝合金板材,面层采用高密度反光贴;支柱采用双柱,Ф60镀锌管。
界标尺寸规格
(2)道路警示牌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道路警示牌设置于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范围内的主干道、高速公路等道路旁,设在保护区的道路或航道的进入点及驶出点。
道路警示牌的具体设立位置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2009)的相关要求。航道警示牌的具体设立位置应符合《内河助航标志》(GB5863-93)的相关要求。
高速公路警示牌尺寸规格
一般道路警示牌尺寸规格
道路警示牌尺寸大小为1.5米*0.6米,单面板,材质采用铝合金板材,面层采用高密度反光贴;支柱采用双柱,Ф40镀锌管。
(3)宣传牌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宣传牌的设立位置可根据实际需要在适当的位置设立饮用水源保护区宣传牌,但应符合GB/T15566和GB5768 的相关要求。
宣传牌尺寸规格
宣传牌尺寸大小为1.6米*1.2米,单面板,材质采用铝合金板材,面层采用高密度反光贴;支柱采用双柱,Ф60镀锌管。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容、要求 |
1 |
1.1 项目名称:遂平县饮用水水源地勘界测绘及标志标识项目
1.2 采购人名称:遂平县环境保护局
1.3 项目内容:遂平县饮用水水源地勘界测绘及标志标识
1.4 项目编号:遂政采招【2019】24号 |
2 |
合格供应商:具备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二项规定的条件。 |
3 |
谈判报价及费用:
3.1本次谈判应以人民币报价。
3.2最后一轮报价高于谈判控制价的为无效报价。供应商的最后一轮报价均高于谈判控制价,本项目谈判废止。
3.3 本项目按中标金额的1.5%向中标方收取服务费。 |
4 |
现场踏勘或标前答疑: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或标前答疑会。 |
5 |
响应性文件组成:正本1份;副本2份。 |
6 |
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
7 |
谈判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
8 |
评定办法(含成交供应商和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不超过3个。按最后一轮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本次谈判将比照最低评标价法,即在符合要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供应商最后一轮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
9 |
成交公告及成交通知书:原则上由采购人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谈判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时间内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驻马店市政府采购网》、《驻马店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等相关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
10 |
谈判保证金交纳与退还:
1、投标保证金13000.00元。
开户名:遂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河南遂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路分理处
帐号:50301011200000022-0796
2、以银行转账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除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其他相关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外,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退还至供应商基本账户。(注明:转帐时用途填写项目名称保证金) |
11 |
签订合同:成交通知书发出 2 日内。 |
12 |
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及退还:无 |
13 |
采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
14 |
付款方式:与采购人协商。 |
15 |
响应性文件有效期: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期结束后30日。
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有效期至合同完全履行止。 |
16 |
特殊要求及解释:构成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除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仅适用于谈判阶段的规定,按竞争性谈判公告、供应商须知、响应性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当竞争性谈判文件与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合同文件约定或后者明显错误的除外。 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
一 说 明
1.适用范围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仅适用于竞争性谈判公告中所叙述项目的服务及相关服务采购。
2.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业主方。
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本次采购项目活动组织方。
2.3 “供应商”系指购买了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且已经提交本次响应性文件的制造商或经销商。
2.4 “供应商代表”系指代表供应商参加本次谈判活动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2.5 “服务”系指供应商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6 “相关服务”系指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与本次采购服务相关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2.7 “竞争性谈判文件有效期” 系指本次采购项目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之日起至合同签订之日止的期限。成交供应商的竞争性谈判文件有效期至合同完全履行止。
3.采购预算:采购预算为65.83万元。
3.1. 本次谈判以预算金额为总报价。
3.2. 供应商的最后一轮投标报价确定招标数量,最终确定数量及金额不能超出采购预算金额。
4.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文件
1、具有国家测绘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甲级资质;河南省土地学会颁发的土地规划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河南省住建厅颁发的农林行业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河南省软件服务业协会颁发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和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2、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以成立时间为准),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劳动合同、及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4、提供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省级信用评估机构颁发的AAA级信用等级证书。
5、应提供主要设备仪器的购置发票或单据。
6、信誉要求:投标企业须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页面截图。(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在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时间为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注:以上有关材料原件因年检、换证等原因在谈判时不能提供的,可以提供发证机关的书面证明材料,并装订于响应性文件内。按以上要求获取了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谈判时由竞争性谈判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性文件将视为无效响应。
5.谈判费用
不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
6. 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7.转包与分包
7.1 本项目不允许采取转包方式履行合同。
7.2本项目不允许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或本项目经采购人同意,可以将成交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本项目“主体和关键性工作”是指: 〔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接受分包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成交供应商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8. 特别说明:
8.1供应商参加谈判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
8.2 供应商代表只能接受一个供应商的委托参加谈判。
8.3 供应商在谈判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其响应无效,由相关部门查处。
9.质疑和投诉
9.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谈判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2日之前提出质疑;供应商对谈判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9.2 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竞争性谈判文件、谈判过程和谈判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同时提供法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和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以上证件受理时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质疑)。
10. 供应商的风险
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响应性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响应被拒绝。
(二)竞争性谈判文件
1.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构成。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1 竞争性谈判公告
1.2 采购需求
1.3 供应商须知
1.4合同主要条款
1.5 响应性文件格式
2.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2.1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必要澄清、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如至原定截止时间不足3个工作日,则需延长谈判开始时间,谈判文件发售时间、递交样品截止时间等可以相应延长)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竞争性谈判文件收受人。竞争性谈判文件公示期间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的澄清、修改或补充不受上述限制。
2.2 竞争性谈判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的内容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2.3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都应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未通过本代理机构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的澄清、修改或补充无效,谈判时不予认可。
2.4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始谈判时间,但至少应当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性文件的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竞争性谈判文件收受人,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
(三)响应性文件的编制
1、响应性文件构成
(1)响应性文件格式包括:
1.1 竞争性谈判响应书
1.2 初次报价一览表
1.3 初次报价明细表
1.4 技术响应表
1.5 商务响应表
1.6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7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8 证明文件
1.9 抵制商业贿赂承诺
1.10响应性文件有效期
8、报价
(1)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利税、管理费用、运费等费用。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供应商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
(2)响应性文件报价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和结算。
(3)如果所投服务技术规格有偏离,在满足核心技术参数的前提下,供应商可选择偏离产品,但必须在报价一览表中注明,并填写规格响应表,否则视为不能满足竞争性谈判书要求。
(4)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投标单位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9、投标保证金(13000.00元)
(1)供应商应按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2)在开标时,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企业,竞争性谈判机构将视其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接收响应性文件。
(3)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并加盖公章装订在响应性文件里,否则将导致废标。
(4)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按规定在投标有效期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规定签订合同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5)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归还:
1)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2)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3)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期后,递交响应性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性文件的。
4)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领取成交通知书的。
5)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缴纳服务费的。
6)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签订采购合同的。
7)供应商以他人名义参加谈判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
8)供应商影响或干预谈判活动的。
9)供应商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和其他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的情形。
上述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的情况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10、投标有效期
(1)投标有效期为竞争性谈判机构规定的开标之日后30日历天。
(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竞争性谈判机构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供应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性文件,且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11、投标书份数和签署
(1)供应商应按照要求,准备一式叁份投标书(1份正本、2份副本),响应性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响应性文件必须用A4纸。
(3)响应性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每页均要求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如为正式授权代表签字的,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在投标书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并由法定代表人在其上签字确认。
(4)响应性文件应加盖骑缝章,书脊处应注明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名称。
(5)除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书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供应商签字和盖章。
(6)供应商应按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响应性文件。除了响应性文件封面以外,每个页面都要在明显位置编制页码,按流水顺序填写,字迹必须清晰可认,响应性文件的目录必须编序。响应性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供应商负责。
(7)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拟供服务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技术响应文件,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服务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
(8)响应性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
(9)全套响应性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为改正供应商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有改动时,修改处应由供应商代表签署证明或加盖公章,但非供应商出具的材料,供应商改动无效。
(10)未按本须知规定的格式填写响应性文件或响应性文件字迹模糊不清,导致谈判小组无法认定是否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其响应性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性文件。
(四)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12、响应性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供应商应将投标书正本单独密封,所有副本另外密封并在封皮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否则,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
(2)正副本均应:
1)写明项目名称、竞争性谈判编号、供应商名称并于封口处加盖骑缝章。
2)按注明的地址送至竞争性谈判机构。
3)如果响应性文件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或加写标记,竞争性谈判机构将不承担响应性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响应性文件将被拒绝,并退还给供应商。
13、投标截止期
(1)竞争性谈判机构可按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响应性文件的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竞争性谈判机构和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2)竞争性谈判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投标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书。
14、响应性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供应商在递交投标书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竞争性谈判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再更改响应性文件。
(2)供应商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且在内层信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3)在投标截止期与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能撤回响应性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响应性文件:
1.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递交竞争性谈判文件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竞争性谈判文件的。
2.响应性文件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密封的。
3.未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参加谈判的。
4.未提交谈判保证金的。
5.一个供应商不只递交一套响应性文件的。
(五)开标与评标
15、开标
(1)竞争性谈判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会议。供应商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2)在竞争性谈判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编制、装订、签字、盖章、密封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拦标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开标前,先由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性文件的密封情况,经当场确认无误后当众拆封唱标。
(4)开标时,竞争性谈判机构将当众宣读供应商名称、投标价格及竞争性谈判机构认为合适的其它详细内容。只有在开标时唱出的条款评标时才予以考虑。
(5)竞争性谈判机构应做开标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按规定在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
16、响应性文件的评审及澄清
(1)在响应性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对竞争性谈判单位和评委会或评委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均将导致取消其投标资格。
(2)为有助于投标的审查、评价和比较,供应商可应评委的提问对其提供服务的生产制造情况、产品技术性能。配置、特殊优点和售后服务等进行简要说明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原则上应采用书面形式,但投标价格(校核时发现的算术错误除外)和其它实质性的内容不得更改。
17、对响应性文件的初审
(1)开标后,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投标书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书是否大体编排有序且基本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等。响应性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被视为无效标:
1)没有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2)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或未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末按规定的格式填写,编排混乱、无序,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4)没有合法的法人资格或没有必需的资质证明文件;
5)标书中存在欺诈评委会的行为;
6)其他被评委会认定无效的情况。
(2)如果投标书实质上没有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的投标。
(3)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计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如果响应性文件中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时。一般以单价为基础修改总价。只有评委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时,才能以标出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资格性检查。
谈判小组将依据响应性文件按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二项所述的资格标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 以确定其是否具备谈判资格。如果供应商不具备资格、不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 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会有权要求供应商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的原件以供审查。供应商应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限内提供。供应商拒不提供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供的,视为其不具备该资格条件。
2)符合性检查。
谈判小组将从响应性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符合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采购人可根据具体项目的情况对实质性要求作特别的具体规定)。实质性偏离是指:(1)实质性影响合同的范围、质量和履行。(2)实质性违背竞争性谈判文件,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3)不公正地影响了其它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对没有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谈判。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响应性文件也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
1)响应性文件未按规定签字,或未加盖供应商公章的。
2供应商代表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或与身份不符的。
3)超出经营范围参加谈判的。
4)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5)响应性文件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
6)缺少1项必要功能,或缺少辅助功能 3 项(含)以上的。
7)任何1项主要技术指标低于发包设备要求,或次要技术指标低于发包要求3 项(含)以上的。
8)响应性文件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
9)响应性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或意思表述不明确,或前后矛盾,或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
10)响应性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或响应性文件中经修正的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辩认,或修改处未按规定签名盖章的。
11)联合体参加谈判未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的。
12)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
谈判小组将拒绝被确定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响应性文件。谈判小组决定供应商示范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只根据响应性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
(5)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不合格的供应商,将现场告知其理由。
(6)在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属于恶意串通的行为。具体表现形式如下: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异常一致的。
2)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的。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的。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相互混装的。
5)不同供应商授权同一人作为供应商代表的。
6)不同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支付的。
7)有证据证明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串通的其他情形的。
8)谈判小组认定的其他串通情形。
18、投标的评价和比较
(1)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进行,相关评委不得向任何人透露评标信息。
(2)竞争性谈判机构不向落标人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响应性文件。
19、评标原则及保密原则:评标工作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严格保密的原则进行。在谈判期间,供应商试图影响或干预评审的任何行为,将导致其丧失参加谈判的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0、谈判小组
竞争性谈判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谈判小组成员人数为3人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评标小组成员的三分之二。
21、评标办法
最低评标价法。本次竞争性谈判采取两轮报价,以最后一轮报价最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共取2名。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的报价,选择信誉好、能力强,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者为中标企业。
22、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进行资格预审,评标委员会仅对供应商密封递交资格审查原件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原件内容见竞争性谈判公告。
(五)确定成交供应商
1、成交原则
本次谈判将按照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即在符合发包要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供应商最后一轮报价作为成交供应商的依据,最后一轮的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列。最后一轮报价与技术指标均相同的,按服务优劣排列。以上全部相同的,通过随机抽取产生。
2、确定成交供应商和成交候选供应商
本项目由采购人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和成交候选供应商。
3、成交通知书及成交公告
1)谈判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当即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现场领取成交通知书。
2)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不领取成交通知书的,视为成交后自动放弃成交资格,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成交供应商在有效的最后一轮报价中报价最高,非不可抗力放弃成交资格的,应认定属于恶意串通的行为。
3)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按相关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合同签订后,成交通知书成为合同的一部分。
4、采购代理机构宣布谈判废止的权利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宣布谈判废止,并将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1.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1.2 供应商的最后一轮报价均低于最低限价的,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1.3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5、谈判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供应商不足3家的,评审期间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报请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六)授予合同
1、合同授予标准
(1)复审后,评委会将对供应商按报价排出中标候选人。
(2)竞争性谈判机构将按规定,把合同授予实质上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中标候选人。其具体要求见21条之规定。
2、中标通知书
(1)中标候选人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中标公示,公示期满没有投诉,确定为中标人。
(2)在中标人按照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后,竞争性谈判机构将及时通知其他未中标的供应商,并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3、签订合同
(1)中标人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标人的投标书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4、付款方式
提交成果通过验收后合同价款一次付清。
5、解释权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遂平县环境保护局及招标代理公司。
6、未尽事宜
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竞争性谈判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采购人可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增减条款和内容)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甲方:(采购人)
乙方:(中标供应商)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 (竞争性谈判编号)的竞争性谈判结果签订本合同。
1.服务内容
1.1 服务名称:
1.2 型号规格:
1.3 技术参数:
1.4 数量(单位):
2.合同金额
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 ________元(¥________元)。
3.技术资料
3.1乙方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服务的有关技术资料。
3.2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
4.知识产权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5.产权担保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6.质量保证金
6.1扣除合同总价的 %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金一般为中标合同总价的5%左右;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有效投标平均价[一般为85%以下]的,可以适当提高质保金,但最高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15%)。
6.2在质保期内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质量和服务符合合同约定,经验收合格,质保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该款无息退还。
7.转包或分包
7.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7.2 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7.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
8.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
8.1 交货期:
8.2 交货方式:
8.3 交货地点:
9.货款支付
付款方式:
10.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11.服务包装、发运及运输
11.1 乙方在服务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服务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11.2 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服务内。
11.3 乙方在服务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
11.4 服务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11.5 服务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服务已送达。
12.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2.1 乙方提供的服务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
12.2 乙方提供的服务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服务质量保证期之内,乙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12.3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服务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或样品及样品小样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服务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通知后 日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服务或部件。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后 日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12.4合同项下服务的质量保证期为自服务通过最终验收起 个月,在质保期内,因人为因素出现故障外,乙方对服务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12.5合同项下服务免费保修期为质量保证期满后 个月,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对超过保修期的服务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12.6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 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 小时内解除故障。
13.调试和验收
13.1乙方交货前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服务交甲方。
13.2服务运抵现场后,甲方依据竞争性谈判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初步验收,并制作验收备忘录,签署验收意见。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
13.3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服务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并签署验收意见。
13.4 对大型或技术复杂的服务,甲方应邀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
13.5 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
14.索赔
14.1 如果服务的质量、规格、数量、重量等与合同或样品及样品小样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服务存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权威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乙方提出索赔(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
14.2 在根据合同第12条和第13条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4.2.1 在法定的退货期内,甲方将服务款退还给乙方,乙方按合同规定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服务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如已超过退货期,但乙方同意退货,可比照上述办法办理,或由双方协商处理。
14.2.2 根据服务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双方商定降低服务的价格,或由有权的部门评估,以降低后的价格或评估价格为准。
14.2.3 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服务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和修补缺陷部分,乙方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方应按合同第12条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14.2.4 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 日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第14.2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合同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
15.违约责任
15.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
15.2 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5.3 乙方逾期交付服务的,乙方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或解除本合同。甲方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别行确定。乙方仍按上述规定向甲方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6.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6.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本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6.2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17.合同纠纷处理
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7.1 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7.2 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8.违约解除合同
18.1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对方追诉的权利。
18.1.1 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服务,按合同第15.3的规定可以解除合同的。
18.1.2 乙方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按合同第7.3的规定可以解除合同的。
18.1.3 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
18.1.4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的。
18.2 在甲方根据上述笫18.1条规定,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全部或部分购买与未交付的服务类似的服务或服务,乙方应承担甲方购买类似服务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
19.其他约定
19.1 本采购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标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以及相关的澄清确认函(如果有的话)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补充。
19.3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甲方按照有关规定将合同副本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19.4 签定地点:
甲 方: 乙 方: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签订日期:二〇一九年 月 日
第五章 附件--响应性文件格式
注释:
《响应性文件格式》是供应商的部分响应性文件格式和签订合同时所需文件的格式。供应商应按照这些格式文件制作响应性文件。 |
目 录
附件1 响应性文件外层包装封面(格式)
附件2 响应性文件封面(格式)
附件3 竞争性谈判响应书(格式)
附件4 初次报价一览表(格式)
附件5 初次报价明细表(格式)
附件6技术响应表(格式)
附件7商务响应表(格式)
附件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
附件9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附件10 证明文件
附件11抵制商业贿赂承诺(格式)
(供应商名称)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响应性文件递交至:(竞争性谈判公告中指明的地点)
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
(全称并加盖公章)
二〇一九年 月 日
附件2 竞争性谈判文件封面(格式)
政府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编 号:
供应商名称 :
日 期 :
附件3 竞争性谈判响应书
致: (代理机构名称):
(供应商名称)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的竞争性谈判。现正式提交下述文件正本1份和副本 份:
1、初次报价一览表。
2、初次报价明细表。
3、技术响应表。
4、商务响应表。
5、证明文件。
6、抵制商业贿赂承诺。
7、以 方式提供金额为人民币 元的谈判保证金。
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成交(或中标)供应商及其提供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竞争性谈判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并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承诺已经具备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竞争性谈判项目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并根据需要提供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合法、有效。
2、我方承诺在竞争性谈判活动中提供的各种材料真实有效。
3、我方同意在响应性文件有效期内遵守本响应性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我方成交(或中标),响应性文件有效期与合同履行期相同。
4、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竞争性谈判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5、我方保证尊重谈判小组的评审结果,完全理解本采购项目最低报价不作为成交(或中标)的保证。
6、我方理解并遵守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全部规定,接受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政府采购合同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7、如果发生供应商人须知第9项第(5)条所述情况,同意贵方不予退还我方谈判保证金。
8、如果发生供应商人须知第17项第(4)条所述情况,同意我方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
9、如果发生供应商人须知17项第(6)条所述情况,同意谈判小组认定我方的行为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并自愿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10、如果发生供应商人须知第19项所述情况,同意我方被认定为丧失参加谈判的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如果被确定为成交(或中标)供应商,我方同意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领取成交(或中标)通知书并缴纳服务费。否则,视为我方成交(或中标)后自动放弃成交(或中标)资格,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12、如果被确定为成交(或中标)供应商,我方同意在领取成交(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日内,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否则,视为我方成交(或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3、我方最近3年内的被公开披露或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有:
。
14、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
15、与本响应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 (全称并加盖公章)
二〇一九年 月 日
附件4 初次报价一览表(格式)
项目编号:
货币单位:元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报价 |
交货时间 |
谈判保证金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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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总计(大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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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否则其响应作无效标处理。
2、凡需用专用耗材的专用设备类采购项目,应按响应性文件规定的耗材量或按耗材的常规试用量提供报价。
3、谈判费用包括项目实施所需的人工费、服务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税费、服务费及其他一切费用。
4、以上报价应与“初次报价明细表”中的报价相一致。
5、凡认为所投产品符合价格折扣条件的,必须在相应的产品的“备注”栏内注明符合何种折扣条件,否则评标时不予承认。
6、供应商按格式填列,不得自行更改,否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 (全称并加盖公章)
二〇一九年 月 日
附件5 初次报价明细表(格式)
项目编号: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原产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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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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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费、其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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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总计(大写): |
¥ |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 (全称并加盖公章)
二〇一九年 月 日
附件6 技术响应表(格式)
项目编号:
序号 |
货物名称 |
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
响应性文件响应 |
偏离情况 |
1 |
|
功能要求 |
必要功能: |
功能要求 |
必要功能: |
|
辅助功能: |
辅助功能: |
性能及技术指标 |
主要技术指标: |
性能及技术指标 |
主要技术指标: |
|
次要技术指标: |
次要技术指标: |
2 |
|
功能要求 |
必要功能: |
功能要求 |
必要功能: |
|
辅助功能: |
辅助功能: |
性能及技术指标 |
主要技术指标: |
性能及技术指标 |
主要技术指标: |
|
次要技术指标: |
次要技术指标: |
… |
|
功能要求 |
必要功能: |
功能要求 |
必要功能: |
|
辅助功能: |
辅助功能: |
性能及技术指标 |
主要技术指标:
|
性能及技术指标 |
主要技术指标:
|
|
次要技术指标: |
次要技术指标: |
质量标准 |
|
|
|
验收条件及标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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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方法及方案 |
|
|
|
注:供应商必须如实完整填写表格, “偏离情况”是指“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 (全称并加盖公章)
二〇一九年 月 日
附件7 商务响应表(格式)
项目编号:
项目 |
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
是否响应 |
供应商的承诺或说明 |
质保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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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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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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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技术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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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时间及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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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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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保障或维修响应时间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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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 (全称并加盖公章)
二〇一九年 月 日
附件8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
供应商名称: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 (全称并加盖公章)
二〇一九年 月 日
附件9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我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本授权,以我方的名义参加 __ 项目(项目编号: )的竞争性谈判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响应性文件递交、参加谈判、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代理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代理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期限:
委托代理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职务: 职务: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供应商: (全称并加盖公章)
二〇一九年 月 日
附件10 证明文件
1、具有国家测绘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甲级资质;河南省土地学会颁发的土地规划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河南省住建厅颁发的农林行业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河南省软件服务业协会颁发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和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2、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以成立时间为准),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劳动合同、及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4、提供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省级信用评估机构颁发的AAA级信用等级证书。
5、应提供主要设备仪器的购置发票或单据。
6、信誉要求:投标企业须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页面截图。(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在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时间为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7、供应商情况介绍(主要产品、生产规模、经营业绩、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等,格式自拟)
8、成功案例和业绩证明文件(如要求需提供)
9、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的内容、措施及承诺(根据项目要求提供,格式自拟)
10、保证工期的施工组织方案及人力资源安排(根据项目要求提供,格式自拟)
11、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如是)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提供的______(服务名称)由本企业制造,提供的如下服务由其他中、小、微型企业制造:
注:1、“企业类型”请如实选择填写:中型、小型、微型。
2、本表行数不够可以增加。
供应商认为符合此项条件的应分别出具供应商和生产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
本条所称服务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服务。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 (全称并加盖公章)
二〇一九年 月 日
12、 距采购人最近的服务网点情况表(根据项目需要设定)
服务网点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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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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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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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供应商出资比例 |
员工总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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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技术人员数 |
经营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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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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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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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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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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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咨询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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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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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13、项目实施人员(主要从业人员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根据项目需要设定)
姓名 |
职务 |
专业技术资格 |
证书编号 |
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 |
劳动合同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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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4 供应商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
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维护政府采购制度良好声誉,在参与贵单位组织的竞争性谈判活动中,我方庄重承诺:
一、依法参与竞争性谈判活动,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争。
二、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谈判小组成员提供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对索取或接受商业贿赂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向财政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举报。
三、不以提供虚假资质文件等形式参与竞争性谈判活动,不以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或中标)。
四、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它供应商,与其它参与竞争性谈判活动的供应商保持良性的竞争关系。
五、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谈判小组成员恶意串通,积极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采购人的合法权益。
六、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义务,不在政府采购合同执行过程中采取降低质量或标准、减少数量、拖延交付时间等方式损害采购人的利益,并自觉承担违约责任。
七、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相关监督部门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及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 (全称并加盖公章)
二〇一九年 月 日
附件15 潜在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