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信息 |
| 1.项目名称:唐河县司法行政移动执法通信服务项目 |
| 2.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
| 唐河县司法行政移动执法通信服务项目目前,司法行政移动执法通信面临更新换代,上级主管单位业务系统已更新,为保证我县该系统与上级系统的功能和数据传输保持一致,因此,来源唯一,其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实施。 |
|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830750元 |
| 4.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
| 2024年02月04日,南阳市财会培训中心李伯岭、河南恒阳律师所刘运良、唐河县民政局张?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进行了具体论证,论证意见如下:经认真研读本项目相关资料,认为目前,因工作发展的需要,司法行政执法通信面临更新换代,上级业务主管单位的业务系统已更新,为保证我县该系统与上级业务系统的功能模块保持一致,数据无缝链接。工作能完整有序的开展,应与上级业务主管部分适用的平台保持一致,该情形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应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实施采购,唯一供应商是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南阳市唐河分公司。因此,来源唯一,其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应采用单一来源实施,供应商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南阳市唐河分公司。 |
|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
| 1.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南阳市唐河分公司 |
| 2.地址:唐河县文峰路中段 |
|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
| 专家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论证意见 |
| 李伯岭 |
南阳市财会培训中心 |
技术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 张? |
唐河县民政局 |
经济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 刘运良 |
河南恒阳律师所 |
律师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
| 四、公示期限 |
| 2024年02月05日08时00分 至 2024年02月09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五、异议反馈时限 |
| 2024年02月05日08时05分 至 2024年02月09日17时30分 |
|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单位须盖公章)形式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
| 七、联系方式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唐河县司法局 |
| 地址:唐河县凤山路与福州路交叉口西南 |
| 联系人:魏先生 |
| 联系方式:15893389987 |
| 2.财政部门信息 |
| 名称:/ |
| 地址:/ |
| 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河南兴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南阳市宛城区独山大道与汉冶路交叉口华鑫苑小区高23号楼 |
| 联系人:郑先生 |
| 联系方式:134199310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