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汝南县职教园区建设项目一期(EPC)二标段空调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南宏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宏翔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空调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采购内容:本项目位于汝南新城区境内,本项目涉及的暖通设备为商用多联机空调,全热新风换气机组和屋顶机。
2.2招标范围:采购清单、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纪要(如有)包含的全部内容。
2.3工期:随工程进度适时供货。
2.4 质量标准:合格
2.5资金来源:项目资金,已落实。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2.7招标控制价:1350万元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驻马店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信用承诺制的通知》(驻财购〔2022〕15号)的规定,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无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格式见第八章附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曾作出虚假承诺;
(七)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具备生产或销售本次采购项目主要货物或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原件的扫描件);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2月04日至02月08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由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上述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证件(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宏翔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驻马店市天中山大道北段学府大厦11楼B21)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以上需验原件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壹套)。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02月23日9时整(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驻马店市天中山大道北段学府大厦11楼B21。
5.3其他事宜:未按时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或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7、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河南宏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驻马店市汝南县产业集聚区驰骏车业三楼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 系 电 话:15139633335
招标代理机构:宏翔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驻马店市天中山大道学府壹号1#楼十一层B19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 系 电 话:13303968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