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国际会展中心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郑州国际会展中心会议中心新风系统维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为郑州国际会展中心有限公司郑东新区分公司自筹,现对本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位于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1号
2.2 招标范围:包括会议中心新风系统维修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 工程质量:详见招标文件
2.4 招标项目:会议中心新风系统维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要求:
1、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一般纳税人)。
2、承包企业资质要求:建筑安装施工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2 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企业自行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
3.3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存在控股关系的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投标人请携带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资料于2018年 11月19 日~2018年 11月 23 日9:00~17:00时至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1号郑州国际会展中心采购部(会议中心二楼C221室,节假日除外)进行现场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发送时间及方式见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招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及《郑州国际会展中心网站》官网上同时发布。
8、其他事项
8.1 招标人保留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预审的权利。
8.2 本招标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8.3 本次招标非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招标项目,招标人无义务必须依据招投标、政府采购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评标或履行其他相关程序义务,投标人对此应予知悉并同意。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香港会展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1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手 机:13525511081
电 话:0371-68089842
郑州国际会展中心有限公司郑东新区分公司
二○一八年 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