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财政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内控建设 构建“三会四严五评”机制的通知
宛财购〔2023〕3号
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各县(市、区)财政局:
为加强政府采购内控建设,规范采购人日常采购行为,构建规范透明、公正公平、权力制衡和科学高效的内控机制,我局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99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号)精神,研究制订了“三会四严五评”的工作机制,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开好“三会”
各单位在采购项目实施前应开好市场询价会、可行性论证会、采购单位领导办公或党组(委)会。一是市场询价会。各单位应组建由实施部门、审计、财务等部门参加的询价小组,由负责部门通过网络查询、电话咨询、实地考察、专家论证等方式组织市场调查后,除单一来源或紧急采购不适宜向多家供应商询价外,其他项目应当邀请不少于三家供应商,以现场、网络、邮寄、传真等形式进行报价,项目询价小组参考对市场同类项目价格和供应商的询价或专家论证结果等因素测算出项目控制价,形成《采购询价报告》(附件1);二是可行性论证会。市场询价结束后,应召开有实施部门、财务、审计、专业人士参加的项目可行性论证会,对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可行性及综合效益等进行分析研讨,并形成意见,实施部门根据论证结论,制订《采购计划申请书》(附件2);三是领导办公会或党组(委)会。所有采购项目的前期资料包括询价报告、采购计划申请均应报单位领导办公会研究,涉及“三重一大”事项提交党组(委)会集体决策,经会议研究通过的项目方可进入采购程序。
二、做好“四严”
各单位在采购活动实施中应严把需求关、评审关、验收关、归档关。一是严把需求审查关。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号)精神,制订《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附件3)和《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实施计划》(附件4),组织开展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一般性和重点性审查(附件5、6),做到编审分离,监督同步。在编制采购需求的过程中,技术复杂、专业性强或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关注度较高以及1000万元以上货物、服务的采购项目应当组织专家论证。采购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一体式计算机、工作站、通用服务器、操作系统、数据库等项目时,应当依据财政部发布的2023年版标准编制采购需求,财政部未发布标准的其他类项目,应当自行依法依规编制;二是严把采购监督关。各单位应建立健全采购代理机构选择、专家抽取申请、采购人代表选派、供应商“黑名单”、采购人代表廉政提醒、采购现场监督、质疑处理、合同管理方面的八项制度,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实施,规范透明操作,集体民主决策,公平公正竞争;三是严把履约验收关。设置采购和监督不相容岗位,构建采购组织与履约验收相分离机制,采取采购人自行组织、采购人邀请社会专家或供应商参加共同验收、委托第三方机构验收等形式,规范验收组织,并严格落实资金支付办理1个工作日制度,提升涉企服务质量;四是严把资料归档关。建立采购档案资料归档、保管、借阅和销毁等制度,确保从项目准备到履约验收所有资料的分类、编号、装订、印制、归档、保存制度化和规范化。
三、开展“五评”
为优化提升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促进采购当事人规范、诚信、依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各单位在评审活动结束后,应当按照《关于印发〈南阳市政府采购信用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宛财购〔2021〕11号)精神,依托我市开发的“南阳市政府采购信用管理系统”,对照信用评价指标,在政府采购评审活动结束后,分项目、分阶段、分对象开展信用互评。一是评审专家、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人评;二是供应商、评审专家、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评;三是评审专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评;四是采购人、采购代理对评审专家评;五是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监管部门评,将采购行为细化量化到指标管理,将指标管理转化为信用评价等级,将评价结果面向社会公开,体现诚实守信,择优汰劣。
四、其他要求
1、进一步修订完善采购内控制度。各级财政部门要做好“三会四严五评”工作的落实督导,采取日常监督检查、备案环节审查、单位内部自查等方式,督促采购单位规范采购、廉洁采购、高效采购。各采购单位要将“三会四严五评”工作,列入党委(组)议事日程,常议常抓,进一步修订完善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健全采购组织,合理设岗,并将修订完善后的内控制度重新在“河南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中备案,切实提升采购工作的管理水平。
2、做好单位内部自行采购项目的信息公开。除了政府采购项目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在国家指定媒体上做好采购意向、采购公告、结果公告、合同及验收结果公开外,达不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单位内部自行采购项目,除网上商城等零星采购或紧急采购外,各单位应当划定单位内部采购项目的信息公开标准,并在单位官网或其他社会媒体上发布采购公告,便于潜在供应商了解采购信息,提高采购项目的透明度,规避小范围公开、小圈子邀请或个人直接指定带来的廉政风险。
3、规范采购资料编制。政府采购项目在向财政部门进行采购计划备案时,各单位应在“河南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计划备案附件中添加本通知附件3、4、5、6中规定的资料,附件1、2可选报;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采购(单位内部自行采购),各单位应当编制附件1、2中规定的内容;集中采购目录以内且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零星采购,属于网上商城品目范围内的,应按照政府采购网上商城规定采购,其他零星采购或紧急采购,由各单位自行做出规定。同时,各单位应做好上述采购资料的归档工作,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销毁,保存期限为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十五年。
附件:1、采购询价报告
2、采购计划申请书
3、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4、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实施计划
5、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一般性审
查意见书
6、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重点性审
查意见书
????????????????????????????????????????????????????????????????????????????????? 2023年11月27日
?
点击查看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