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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采购项目编号:2023-11-54 | 2、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交通运输局伊滨区李村大街沉降段改造工程项目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1月27日 | 5、评审日期:2023年12月08日 |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伊滨政采磋商(2023)0186号 | 本项目磋商文件、施工图纸及答疑(如有)所包含的内容 | 星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高新)自贸大厦5楼A区5-140号 | 1,570,000.00 | 元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1 | 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交通运输局伊滨区李村大街沉降段改造工程项目 | 本项目磋商文件、施工图纸及答疑(如有)所包含的内容 | 30日历天 | 姬亚飞 | 公路工程 二级注册建造师豫241212289811 |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吴立宏、马永明、李帅雄。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本次代理服务费依据伊滨区财政局政府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的标准,由成交供应商缴纳。 | 收费金额:11,200.00元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1、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本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给定的“质疑函范本”,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提出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连同质疑函原件(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单位公章)及相关证明材料一起递交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委托他人办理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件。邮寄件、传件、电子邮件及电话均不予受理。逾期或未按照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伊滨经开区(示范区)财政局监管部门联系人: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政金融局监督电话:0379-62767559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交通运输局 | 地址:伊滨经开区(示范区)科技大厦9楼 | 联系人:李先生 | 联系方式:0379-69690859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洛阳建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展览路211号泉舜186A区2608室 | 联系人:梁先生 | 联系方式:0379-69690859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梁先生 | 联系方式:0379-696908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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