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标准II类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委托,就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标准II类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1.项目概况:
1.1.采购项目名称: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标准II类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设备采购项目
1.2.采购编号:
1.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主要内容 |
基本技术要求 |
交验期 |
交验地点 |
1、可移动发电机50kw柴油发电机组1个;
2、灭火器,干粉,6个;
3、水箱1个;
4、应急标识牌1套,宣传栏2个;
5、广播器1台;
6、LED户外屏1个,实际显示面积16:9,脱机或联机方式都可以,全彩。 |
技术参数详见《磋商文件》“基本技术要求” |
签订合同10日内供货安装完成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1.5招标控制价:317720元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符合下述《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法定基本资格条件、及项目(标段)资格要求,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相应业务或经营范围登记证照(投标内容在证照登记或许可范围),■提供税务登记证(原件,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提供开户许可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设施)购置发票或单据(任一)。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描述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于《响应文件》中;本章2.1款注明原件的,相关原件于评审时提交磋商小组审核,原件经磋商小组核对后现场退还。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响应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2.6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响应文件》开启后,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的、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响应,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3.《磋商文件》的获取
3.1《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10月19日—2018年10月25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3.2《磋商文件》发售地点: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文明大道与新安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双创科技中心办公楼四楼(新区管委会北412室),现场发售。
3.3《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3.4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
3.4.1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4.2非单位负责人(非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4.3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复印件留存。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购买《磋商文件》时提交的材料不作为资格认定。
4.首次《响应文件》的递交及首次《响应文件》开启事宜
4.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10月29日09时00分。
4.2《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及《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文明大道与新安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双创科技中心办公楼四楼(新区管委会北第二会议室)。
5. 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强制节强能产品强制采购、节强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拒绝进口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站上同期发布。
7. 项目联系事项:
采购人: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地址:安阳高新区东风路与黄河大道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北五楼
联系人:袁宁
电 话:0372-5025602
代理机构: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文明大道与新安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双创科技中心办公楼四楼
联系人:马肖莉
电 话:0372-2965212、15003728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