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黄县井店镇北海头村道路改建工程评标结果公示
河南昊之伟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内黄县井店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内黄县井店镇北海头村道路改建工程进行公开招标,2023年12月4日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1.1项目名称:内黄县井店镇北海头村道路改建工程
1.2 招标编号:NHGK-2023-001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认真分析、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昌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3250019.05元
工期:30日历天
项目经理:王双双
证书编号:豫241151686347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省洹镇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3268095.22元
工期:30日历天
项目经理:魏小芳
证书编号:豫241181831471
第三中标候选人:安阳忠昊实业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3277346.16元
工期:30日历天
项目经理:张高飞
证书编号:豫241202154380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及公告媒体
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1日至2023年12月13日(不少于三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评标结果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四、 异议和投诉
异议:
根据《中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 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五、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黄县井店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司瑞凯
电话:13253012512
地址:内黄县井店镇南街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昊之伟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任曙阳
联系方式:18567717537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市辖区郑东新区博学路277号正商学府广场B座13层13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