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部分主干道灯杆悬挂道旗项目
第一章 谈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HNBL-TP-2023-002
2、采购项目名称:市区部分主干道灯杆悬挂道旗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311080.00元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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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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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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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预算(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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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最高限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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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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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NBL-TP-2023-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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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部分主干道灯杆悬挂道旗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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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0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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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0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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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市区部分主干道灯杆悬挂道旗项目,详见谈判文件“基本技术要求”
5.2技术要求: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第二章。
5.3质量要求:合格
6、交验期: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内完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应在资格性证明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投标人基础性资格要求;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2对投标人的限制性规定
(1)投标人应当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注:
(1)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投标文件》中并经投标人盖章。投标人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专家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12月8日8时00分至2023年12月1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南泊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安阳市文峰区迎春东街与兴业路交叉路口向西十米路南)
3.方式:现场发售,文件售出概不退还。获取谈判文件时携带的资料:①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②法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以上所有资料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不出示相关证件原件或资料不齐或人员到场不齐的,报名将被拒绝。
4.售价:60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泊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安阳市文峰区迎春东街与兴业路交叉路口向西十米路南)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3年12月1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泊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安阳市文峰区迎春东街与兴业路交叉路口向西十米路南)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贫困地区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进口产品政策、信息安全产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1.采购单位:安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系人:李大东
电话:17603729372
地址:河南省安阳市解放大道92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泊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阳市文峰区迎春东街与兴业路交叉路口向西十米路南
联系人:王宁
联系方式:131037204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宁
联系方式:13103720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