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议室信息化建设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中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卢氏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卢氏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议室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人:卢氏县人民检察院;
2、项目名称:卢氏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议室信息化建设项目;
3、项目编号:卢采购(2018)第563号;
4、采购预算:? 330836.00元;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采购内容:卢氏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议室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内容为无纸化双屏升降器一体机、交互式多媒体无纸化会议终端、无纸化智能流媒体服务器、无纸化多媒体会议管理平台、千兆口网络交换机、无纸化会议软件、控制电脑、高清输入节点、高清输出节点、UI定制开发、高清会议录播主机等,具体详见谈判文件中采购需求;
7、质量要求:合格;
8、质保期:1年(部分产品厂家质保期优于谈判文件的,以厂家所报质保期为准);
9、交货及安装期:签订合同30日内,交货并安装完成;
10、交货地点:按采购单位要求送达指定地点;
二、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
2、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仅提供营业执照);
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生产或经营采购之内容;
4、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注:如投标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自注册年度起算);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企业2018年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9、提供企业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若当地工商管理部门不办理此项业务,供应商须自行出具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
10、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本次竞争性谈判实行资格后审。
报名及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报名时间:2018年07月23日08:00分至2018年07月25日18:00分。
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
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投标人报名成功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18.29.156.230:8000/ggzy/WebUserLoginIndex,caForm.sdirect)自行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
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300元/套,于项目开标前现场缴纳给招标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注:此项目为电子化试点项目,供应商(潜在投标人)须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smxgzjy.org)上进行注册报名。注册操作手册和网上报名操作手册,请查看此公告附件。
四、谈判保证金
1、本项目谈判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
2、谈判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通过《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18.29.156.230:8000/ggzy/WebUserLoginIndex,caForm.sdirect)系统将保证金成功绑定至所投标项目和标段,并在系统中打印回执单图片,回执单应当制作在响应文件中。《保证金绑定手册http://www.smxgzjy.org/bwstb/9170.jhtml》。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18年08月02日10时30分,地点为卢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3、递交响应文件时同时递交保证金绑定成功回执单,未递交保证金绑定成功回执单的不予接受响应文件。
六、其他事项: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报名、谈判保证金的缴纳和绑定等工作。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和银行异地跨行转账到账的时间等因素,因投标人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的无法报名、无法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递交的响应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温馨提示:本项目为电子化试点项目,开标时需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为保证您能投标成功,请需仔细阅读谈判文件和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业务办理指南。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卢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卢氏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乔峰 马红波
电话:0398-7859328 0398-7859519
地址:卢氏县人民检察院
采购代理机构:中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莉
电 话:13949791237
地 址:三门峡市湖滨区大岭南路祥和苑小区1号楼1单元4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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