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法人的基本账户以电汇或转账形式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缴纳的,一律无效。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壹万元整
交付时间: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到账,以银行确认的到达专用账户时间为准。
银行账号,户名、开户行、行号信息如下:
(1)开户名: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5010944600026000838 行 号:313497078006
(2)开户名: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鹤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000000798122822400121005
行 号:402497002016
注:
1、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有关规定,将投标保证金汇入对应标段的保证金账户。务必在用途中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未在用途栏标注明或注明错误的,会导致投标保证金无法确认。
2、投标保证金以到达对应保证金账户内的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汇(转)款手续办理时间、资金在途时间等,确保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到达保证金账户。
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项目结束后,根据相关法规可以退还投标保证金的,由项目代理机构在鹤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起投标保证金退款申请。交易中心收到代理机构的申请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准予退还的投标保证金直接退还至原缴入的银行账户。
4、各有关单位或交易主体在保证金缴退工作中如遇到任何问题,可在工作时间拨打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392-33620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