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山城区2017年第一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石林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鹤壁市山城区2017年第一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石林镇)已由上级主管部门立项批复,招标人为鹤壁市山城区石林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施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鹤壁市山城区2017年第一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石林镇)
2.2 招标编号:HNSH-2018-0703
2.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 建设地点:石林镇
2.5 项目区概况
鹤壁市山城区2017年第一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石林镇),项目投资预算约75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及其他工程。
2.6 投资预算:约750万元
2.7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8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含图纸变更)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2.9 质量标准:合格
2.10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叁级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叁级以上资质的企业,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及未在建项目项目经理承诺书;(在投标截止日前120天内,有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任职变更事项的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并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
3.4、投标人近三年度财务会计报表(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若投标企业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以注册时间开始提供;
3.5、拟派项目管理机构配备人员需提供岗位资格证或执业证和本人在投标人公司近半年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提供公告期后的社会保障部门官方网站查询截图)
3.6、投标人应在河南省土地整理中心有备案,备案有效期应在投标有效期满后;截止投标时,被省土地整理中心限制投标的、被河南省国土资源厅通报批评正在整改中的和信用等级被河南省土地整理中心评定为B级及以下的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提供网页截图)
3.7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被授权委托人),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在公告期内开具);
3.8、外省投标人须已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提供网页截图);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息(查询主体类型及内容为:投标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若上述被查询对象中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黑名单”的,则不得参加本次投标,否则,将予以废标处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信息截图,并提供投标人承诺书,投标人对承诺书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承诺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以开标时间前一日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期 2018 年 7月 17 日至 2018 年 7 月 23 日,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附件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有关招标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
4.3本次招标项目澄清、补充、修改、疑问答复、延期等情况,招标人均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hebi.gov.cn/)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随时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且不需要潜在投标人确认,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公告为准,因潜在投标人未能及时查看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8月6日9时3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壁市淇滨区淇滨大道258号)四楼第 四 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网站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鹤壁市山城区石林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3803921007
代理机构: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13030397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