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明港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院区路面改造工程?xml:namespace>
竞争性谈判公告
1、招标条件
信阳市明港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院区路面改造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人为信阳市明港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代理机构为信阳市诚信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人委托,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有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信阳市明港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院区路面改造工程 2.2、标段划分:共1个包;
2.3、招标内容:沥青混凝土路面(细粒厚度5cm)2900㎡、热熔料(反光珠)车位线(规格2.5m*5m)60个。
2.4、计划工期:3个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2.6、采购预算金额:29.5万元。
2.7、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3.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报名及招标文件缴费时间:2018年 7 月 9 日至2018年 7 月 11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报名地点:信阳市羊山铁道佳苑C1座404室。
4.2、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会议时,必须携带各类有效证件原件,证明对招标文件的资格性响应。
4.3、招标文件费:5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和地址:定于2018年 7 月 13 日 15 时 30 分(北京时间),在信阳市南湖春天假日酒店九楼会议室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人的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和《河南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信阳市明港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地 址:信阳市明港镇
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13937690161
招标代理机构:信阳市诚信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信阳市羊山新区铁道佳苑C1座404
联 系 人: 厉先生
电 话: 0376-6181399
监督机构:信阳市明港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监察审计部
监督电话:0376-8676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