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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采购项目编号:2023-12-63 |
| 2、采购项目名称:栾川县庙子镇人民政府庙子镇庄子村党群服务中心功能完善提升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0日 |
| 5、评审日期:2024年01月26日 |
| 二、成交情况 |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栾川政采磋商(2024)0014号 |
栾川县庙子镇人民政府庙子镇庄子村党群服务中心功能完善提升项目 |
河南荣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城关镇大南沟社区 |
1,134,600.00 |
元 |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1 |
栾川县庙子镇人民政府庙子镇庄子村党群服务中心功能完善提升项目 |
本项目磋商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如有)等全部内容 |
30日历天 |
王波 |
豫2411314446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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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评审专家名单 |
| 谷晓存、钱晓苏、严建坡(业主代表) |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规定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规定收取。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
| 收费金额:10,942.20元 |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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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1、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成交供应商应在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 1 个工作日内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的,视同第 1 个工作日内已领取。《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人完成合同的签订。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栾川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栾川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6831029 |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栾川县庙子镇人民政府 |
| 地址:栾川县庙子镇 |
| 联系人:杨先生 |
| 联系方式:15896601424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左铭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165号港兴大楼三楼302 |
| 联系人:王先生 |
| 联系方式:0379-61112727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
| 联系方式:0379-61112727 |
公示地址http://www.ggzy.gov.cn/information/html/a/410000/0202/202401/27/0041bc3213e9f1794c75b564e0c15f67d922.shtml FF000E;()DD000E;EE000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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