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2024-40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张仲景国医大学筹建处新校区标识标牌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4年01月25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4、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更正信息 1、公告类型: 变更公告 2、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3、原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1月26日 - 2024年02月01日(北京时间)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2024年02月01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4、原开标时间:2024年02月0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4年02月0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原采购信息内容 (1)第一章,公告第三部分第3条,“本项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和资格信用承诺制。” (2)第四章 “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五、评审“资格性审查”部分,“说明:按照南阳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施行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宛财购〔2023〕4号的要求,对于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全部实施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供应商在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南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序号1中1-5项证明材料”。供应商在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证明材料将随公告一并公示。” (3)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七、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部分,“说明:按照..........一并公式”及“信用承诺函(格式)”部分。 变更为 (1)第一章,公告第三部分第3条,删除“和资格信用承诺制。” (2)第四章 “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五、评审“资格性审查”部分,删除“说明:按照南阳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施行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宛财购〔2023〕4号的要求,对于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全部实施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供应商在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南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序号1中1-5项证明材料”。供应商在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证明材料将随公告一并公示。” (3)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七、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部分,删除“说明:按照..........一并公式”及“信用承诺函(格式)”部分。 6、更正日期:2024年01月26日20时10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变更后的招标文件请各供应商自行在答疑文件中下载,并在此基础上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张仲景国医大学筹建处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北京南路539号 联系人:何芳芳 联系方式:152381189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圣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孔明路三川盛唐商务苑21幢901室 联系人:王丽君 联系方式:156609728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丽君 联系方式:156609728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