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JSH-HW-2024-0018
2、项目名称:洛阳市老城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备采购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月16日
5、评审日期:2024年1月26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1 | 洛阳市老城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备采购,包含LED彩屏,叫号系统等,满足大厅办公需求,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 河南云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牡丹大道246号国宝大厦716室 | 270800.00 | 元 |
序号 | 名称 | 质量要求 | 供货期 | 1 | 洛阳市老城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备采购 | 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 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并交付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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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审专家名单
王泳梅(组长)、韩歌、孙菲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洛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管理的通知》(洛财购【2019】3号)规定,由成交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300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合同的签订。
2、各投标人对以上结果有异议的,请于本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时的被授权人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并提交(若需邮寄,交邮前应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老城区司法局
地址:洛阳市老城区状元红路与经八路交汇处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方式:138388856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中建山河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豫西分公司
地址: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高新区创业路街道河洛路华阳峰渡国际1号楼1711室
联系人:冯女士
联系方式:0379-66666860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女士
联系方式:0379-66666860